浙江紀委發通知要求:嚴查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2-30 08:48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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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浙江省委“十大整改行動”的部署要求,著力解決少數基層幹部貪污侵佔等問題,促進基層幹部廉潔履職,省紀委近日發出通知,對嚴肅查辦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作出部署。

  進一步拓寬基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來源。通知要求,各縣(市、區)紀委和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要注重從信訪舉報、黨風政風監督、網絡輿情等渠道深挖腐敗問題線索,深入挖掘案中案,拓寬案源渠道,尋找有價值的問題線索。要強化基層幹部問題線索處置,重點對基層幹部貪污侵占問題線索,進行一次徹底大排查、大起底;縣(市、區)紀委要及時將縣、鄉兩級紀委排查確定的重點辦理件匯總後,上報市紀委。

  加大查處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力度。通知強調,從現在起,集中3個月時間,以縣(市、區)紀委和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為主,集中查處一批基層幹部非法徵佔、侵佔、“以租代徵”、買賣農村集體土地,在徵地拆遷、農村集體資産處置、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中獨斷專行、以權謀私,騙取、截留、私分徵地補償款和各項強農惠農補助資金、項目扶持資金等案件。對頂風違紀違法的案件,要從嚴從重查處,力爭在3個月內使一批有影響的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得到查處。

  切實加大督促檢查力度。通知強調,各市紀委要指導和督促所屬縣(市、區)紀委,加大查辦基層幹部貪污侵佔腐敗案件的力度,重點要加強對中央巡視組交辦和縣(市、區)紀委上報的基層幹部貪污侵占問題線索的督查督辦;加強對辦理情況的跟蹤了解,及時進行催辦,限期辦結,確保重點問題線索都能得到認真查處。縣(市、區)紀委要切實加大對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查辦案件工作的檢查指導力度。對財務管理混亂,村幹部貪污侵佔、欺壓群眾等問題突出的村,鄉鎮(街道)要會同有關縣級部門組織開展專項審計,促進腐敗案件的查處。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發現的案件線索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查處不力,要嚴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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