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新華社記者 韓潔)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草案)》,嚴防暗箱操作、尋租腐敗,遏制“天價採購”、“黑心採購”等諸多規定將治理矛頭指向政府採購的管理“黑洞”。 政府採購制度是公共財政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政府調控經濟的有效手段。把政府採購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事關政府公信力,是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內容。 據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的不完全統計和測算,我國公共採購市場規模已超過20萬億元。然而,面對如此大規模的採購市場,我國政府採購的法律制度體系卻亟須完善。 目前,我國的政府採購只有《政府採購法》和《招標投標法》這兩部法律可以依照,其餘大部分是部門規章、地方規制,立法層次較低,約束力不強。業界一致期盼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能夠儘早出臺。 完善法律制度的背後是為了更好強化對政府採購市場的管理。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必須深化改革,建立過硬的制度約束和管理措施,著力減少環節、提高效率,厲行節約,構建規範透明、公平競爭、監督到位、嚴格問責的政府採購工作機制,管住亂伸的“權力之手”,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把寶貴的公共資金花在刀刃上。 記者注意到,此次通過的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多處對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作了細化,更突顯其助力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政策目標。 如條例強化了政府採購的政策功能,要求突出節能環保、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等取向。 此外還強化政府採購的源頭和結果管理,明確了從提出需求、確定標準到招標採購、履約驗收的全過程管理措施,要求公平、公正、科學地遴選和組成評審委員會。 “重程序,輕責任”是造成政府採購“質次、價高、效率低”的主要制度因素。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條例強化了對政府採購行為的監管和社會監督,加大問責處罰力度,嚴防暗箱操作、尋租腐敗,遏制“天價採購”、“黑心採購”、“虛假採購”等違法違規現象。 同時,條例更強調政府採購的陽光化運行。強化信息公開,提高透明度。要求政府採購合同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中標、成交結果必須公開。 財政部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主任王瑛表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背景下,政府採購制度應加快從法制向法治的轉變,下一步重點要依法推進政府採購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出臺後,要研究條例出臺後對現行制度辦法的清理規範以及相關配套規章制度的修訂工作。 此外,王瑛強調,下一步還要結合GPA談判進程適時啟動法律調整的相關工作,並依法推進政府採購管理體系建設,加強政府採購監督檢查工作。同時,為落實新預算法的預算公開要求,將逐步實現政府採購全過程信息公開,完善政府採購信息公開的配套措施,加強政府採購信用體系建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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