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減免稅又有新篇章。近日,天津市稅務部門明確了企業若干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新政。其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等6大行業的小微企業,于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産經營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僅此預計為天津市小微企業減稅2000余萬元。 天津市地稅局有關人士介紹,企業設備加速折舊數額越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就會越少。除了小微企業,新發佈的公告還制定了其他企業加速折舊政策。一是對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錶製造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的企業,無論是否屬於小型微利,只要是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産,均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二是對所有行業企業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允許按不低於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折舊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選擇採取雙倍餘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進行加速折舊。三是對所有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産,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2366納稅服務專線提醒相關企業,如果固定資産採取了一次性稅前扣除、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方法的,在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須同時報送《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扣除)預繳情況統計表》,年度申報時還要報送相關資料。(記者 岳付玉 通訊員 劉志紅、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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