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服務促管理 利寺惠僧聚人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也促進了宗教事務法治化建設,要求用法治的方式推進宗教事務管理。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認真貫徹黨的宗教工作指導方針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和創新寺廟管理,把寺廟作為基本的社會細胞和社會單元,把廣大僧尼作為親人和朋友、普通公民和基本群眾,把僧尼工作作為群眾工作的一部分,以落實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舉措為重點,使寺廟僧尼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受到了廣大僧尼和社會各界的擁護和歡迎,為實現西藏宗教和睦、佛事和順、寺廟和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開創了西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深化駐寺,促進寺廟管理制度化、規範化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建立健全藏傳佛教寺廟管理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西藏自治區在全區1787座寺廟落實了“六建”舉措,派駐幹部6575名,實現寺廟管委會(片區管委會、專職特派員)全覆蓋和幹部駐寺常態化。 駐寺工作剛開始,那曲地區巴青縣魯布寺的一些僧人因為對駐寺工作不了解,産生了抵觸情緒。土生土長的藏族幹部阿梅得知後,主動要求到魯布寺駐寺。 “這些政策對你們是大好事呀!”阿梅耐心地向僧人們解釋駐寺工作新舉措帶給僧人的利益。 説得再動聽、講得再美好,都比不過實際行動的效果來得更直接。寺廟屋頂漏雨,阿梅帶著僧人們修補;寺廟前的溝壑阻礙了老年信眾前來轉經,阿梅買來材料,與僧眾一起架橋…… 這些,僧人們看在眼裏,也記在了心裏。他們説,加強和創新寺廟管理是實實在在為僧人著想。 多年來,西藏廣大駐寺幹部始終堅持用真心和熱忱全心全意為廣大僧尼服務的宗旨,在僧尼中交一個到幾個朋友,及時了解他們的生活困難和思想動態;開展一次家訪,深入了解僧尼家庭的實際情況;辦一件實事,為每個僧尼家庭解決一個實際困難和問題;建一套檔案,詳細記錄僧尼的個人信息和家庭狀況;暢通一條渠道,通過電話、通信、家訪等形式,建立起駐寺幹部同僧尼家庭聯絡的穩定渠道;形成一套寺廟管理委員會、駐寺幹部、僧尼、僧尼家庭協調聯動構建和諧寺廟的有效機制。據了解,活動開展以來,西藏全區駐寺幹部人均走訪慰問僧人及僧人家庭10次以上,慰問款物近3000多萬元。 強化管理,維護藏傳佛教正常秩序 為依法加強對寺廟事務特別是人、財、物的管理,使寺廟管理更加民主、透明,西藏自治區制定了一些加強宗教事務配套法規建設的管理辦法、條例等,確保藏傳佛教的正常秩序得到進一步維護。 自治區先後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區藏傳佛教《活動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教職人員登記管理辦法》、《藏傳佛教寺廟定員僧尼吸收補充辦法(暫行)》等,加快制定《西藏自治區藏傳佛教事務條例》,為建立藏傳佛教事務長效管理機制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出臺《辦好西藏佛學院分院的意見》、《西藏佛學院學銜授予辦法(試行)》,依託和諧模範寺廟,在有條件的寺廟成立了佛學院分院,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統一經師、統一教材、統一招生、統一考試,將寺廟僧尼學經逐步納入正規渠道。 與此同時,在西藏全區寺廟僧尼中廣泛開展以弘揚歷代高僧大德“愛國愛教、遵規守法、棄惡揚善、崇尚和諧、祈求和平”為主題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高僧活佛巡迴宣講3091場(次),邀請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傑布與全區57名各教派高僧活佛召開藏傳佛教教規教義闡釋座談會,取得良好效果;在全區範圍內廣泛開展“愛國愛教宣傳服務下鄉”活動,形成長效機制,多次組織區內高僧活佛組成講經團,分赴各地區偏遠寺廟和鄉村開展愛國愛教宣傳服務活動,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僧尼和信教群眾闡釋佛教經典、教規教義,受到寺廟僧尼和信教群眾的廣泛歡迎和一致好評;自治區制定出臺全區邊境、偏遠寺廟僧尼集中培訓工作規劃,計劃用2年6個月時間對全區邊境、偏遠寺廟、拉康中青年僧尼進行集中培養培訓。 目前,西藏自治區正穩步實施“一工程”,力爭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培養100名愛國愛教的藏傳佛教各教派活佛、高僧大德。自治區也歷來鼓勵和支持僧人提高宗教學識素養,目前已有74名學經僧人獲得格西拉讓巴學位,31名僧人獲得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拓然巴”高級宗教學銜。 西藏自治區宗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白次仁介紹,加強和創新寺廟管理等一系列決策部署抓住了西藏長治久安的根本,深得人心,把絕大多數愛國愛教僧尼團結在黨和政府的周圍,使他們在維護和諧穩定上與黨和政府保持一致,自覺與十四世達賴集團劃清界限,自覺抵制十四世達賴集團的滲透破壞活動。全區僧尼中無一自焚或參與暴力事件,無一非法出境參加十四世達賴集團“法會”。全區寺廟不僅在重要時段、重要節點保持和諧穩定,而且持續穩定、全面穩定、全年穩定,為全區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作出了貢獻。 利寺惠僧,激發僧尼愛國守法熱情 使寺廟僧尼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西藏自治區加強和創新寺廟管理工作的一個根本目的。 自2011年以來,西藏自治區大力推進寺廟“九有”工程,專門劃撥6億余元專項經費,實現了領袖像、國旗、報紙、文化書屋和廣播電影電視在寺廟全覆蓋,1735座寺廟通了路,1730座寺廟通了電,1662座寺廟通了水,1736座寺廟實現了通信覆蓋,極大改善了寺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條件。個別財力比較好的地市和縣市區還根據寺廟實際在“九有”的基礎上增加了寺廟溫室、澡堂、垃圾池、食堂等項目。 目前,西藏自治區把全區寺廟在編僧尼全部納入社保體系,政府每年補貼2600多萬元,實現在編僧尼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蓋,每年免費為僧尼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此外,針對全區在編僧尼中60歲以上佔10%、40到59歲之間佔60%的年齡結構和老年僧尼養老難的實際,決定在全區45座百人以上寺廟統一修建養老院,並已納入自治區“十二五”規劃中期調整項目。 同時,西藏全區在區地縣三級開展和諧模範寺廟暨愛國守法先進僧尼創建評選活動,充分調動了僧尼愛國守法的積極性。 大昭寺僧人拉巴説:“黨和政府的一系列利寺惠僧新舉措,不僅幫助我們解決了生活上諸多的實際困難,還極大地改善了寺廟的公共服務。特別是我們現在也實現了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我們要衷心感謝黨和政府對寺廟僧尼的關懷!”西藏廣大僧尼普遍表示,決心緊密團結在黨和政府周圍,自覺與十四世達賴集團劃清界限,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好藏傳佛教正常秩序,用自己的行動為西藏發展穩定作積極努力。(記者 陳林)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