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05 16: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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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已消化15800多名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督促各地各單位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2014年1月,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和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明確了對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和紀律要求。一年來,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認真嚴肅地開展整治工作,取得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兩亂”(超職數配備幹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幹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現象,各地各單位嚴格按職數配備幹部的規矩意識明顯增強。截至目前,全國超職數配備的4萬餘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針對有的地方和單位職數管理比較混亂、底數不清等問題,全面摸清底數、明晰底賬。一季度,各地各單位採取本級自查、重點抽查等方式,核查所轄地方和單位實際配備幹部情況,並登記造冊。二季度,中組部會同中央編辦和國家公務員局,組織專門核查組,採取“對賬”審核(主要是核對“四本賬”,即組織人事部門的幹部名冊、機構編制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的職數核定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工資審核清單、財政部門的工資發放清單)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地各單位自查情況逐一復查。據此,全面掌握了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333個市(地、州、盟),122個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超職數配備幹部情況。

——針對有的地方和單位機構編制紀律意識淡薄、頂風超配,或者以情況特殊為由“打擦邊球”等問題,注重制度約束,嚴格控制增量。一是嚴明紀律。各地各單位堅決貫徹《通知》中關於“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備幹部”的要求,對各種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行為一律叫停,從源頭上防止執行政策搞變通、打折扣。二是嚴格審核。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預審制度。在整改消化期內,有超配問題的市、縣選拔任用幹部時,要在動議後將工作方案報送上一級組織部門幹部監督機構預審,凡是沒有職數的一律不得提拔調整幹部;已經超配的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備幹部,未經審批同意,一律不得履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實行特殊情況配備幹部事前報告制度,明確規定“因軍轉安置、機構改革、換屆等特殊情況”確需超職數配備幹部的,要書面報告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把關。三是嚴厲查處。將整治超職數配備幹部工作情況列為巡視、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市縣黨委書記離任檢查、選人用人“一報告兩評議”和主要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針對有的地方“新人不理舊賬”“拉長戰線搞拖延”的問題,建立整改工作責任機制,層層傳導壓力,逐步消化存量,確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務。一是突出重點。要求各地各單位重點解決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超配問題。市縣兩級實行整改時限“階梯”制度:即超配的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在2年內(2016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對超配的非領導職數和科級領導職數,由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組織人事部門結合實際確定整改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3年(2017年9月底前)。二是實行整改消化責任制。明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為整改消化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對整改消化工作不力的,上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對未按計劃完成整改消化任務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下一步,按照中央要求,中組部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治工作成果,力爭經過3年左右的時間,使“三超兩亂”現象得到徹底根治,由“惡性循環”變為“良性循環”,讓按職數配備幹部、按規矩辦事成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態。

責任編輯: 戚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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