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下發《關於南水北調中線一期主體工程運行初期供水價格政策的通知》,中線工程各口門價格(即"出渠價")分區段制定,共劃分為6個區段,同一區段內各口門執行同一價格,水價隨輸水距離遞增。 根據通知,水源工程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0.13元(含稅,下同),幹線工程河南省南陽段、河南省黃河南段(除南陽外)、河南省黃河北段、河北省、天津市、北京市各口門綜合水價分別為每立方米0.18元、0.34元、0.58元、0.97元、2.16元、2.33元。 通知明確,中線工程實行兩部制水價,基本水價按照合理償還貸款本息、適當補償工程基本運行維護費用的原則制定;計量水價按補償基本水價以外的其他成本費用以及計入規定稅金的原則制定。中線工程通水3年後,將根據工程實際運行情況對供水價格進行評估、校核。 據了解,口門價格並非南水入戶價格,居民用水綜合水價還包括配套工程費用、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等,沿線各省市將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最終水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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