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計生委:做好急(搶)救藥品採購供應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09 10:17 來源: 衛生計生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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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急重症致殘致死率高,及時提供安全有效的藥物治療事關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臨床急(搶)救用藥供應是藥政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一個時期以來,許多地方醫療機構反映急(搶)救藥品短缺、脫銷斷貨的現象時有發生,如解救農藥中毒的氯解磷定、搶救休克用的去甲腎上腺素、搶救肝素導致出血的魚精蛋白等藥品頻頻告急,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緊解決。調研發現,導致急(搶)救藥品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原材料産量減少、原料藥供應不足的問題,也與質量標準提升和原材料、人工等價格上漲、生産線要求提高,企業生産成本逐年上升有關,企業利潤空間不斷被壓縮,供應意願下降。有些藥品由於用量小、臨床需求不確定致使供需難以有效銜接。

    為調動企業生産供應積極性,我委聯合中醫藥局印發了《關於做好急(搶)救藥品採購供應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把保障群眾基本用藥、安全用藥作為深化醫改、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一項重要工作,完善急(搶)救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做好組織實施。

    《通知》提出,各省(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根據本地區臨床急(搶)救用藥需求現狀,按照急(搶)救必需、安全有效、中西藥並重、個人和醫保可承受等原則,組織專家合理確定本省(區、市)各級醫療機構的急(搶)救藥品遴選標準和範圍,並將確定的急(搶)救藥品直接挂網採購,公立醫院通過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直接與企業議價採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需要的急(搶)救藥品委託省級藥品採購機構集中議價採購。各地要統籌做好公立醫院與基層藥品供應配送管理工作,提高採購、配送集中度,加強監督檢查。

    《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完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功能,建立短缺藥品信息及時報告制度,設立短缺藥品監測點,及時發佈短缺藥品預警信息,做好供需銜接。鼓勵地方創新和探索保障急(搶)救藥品供應的有效方式和途徑。對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急(搶)救藥品,可打包定點、定向採購,並探索以省(區、市)為單位招標定點生産。同時要求各省(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主動會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短缺藥品常態儲備工作。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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