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發佈14項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復審結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09 16:27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公路工程水質分析操作規程》等14項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復審結論的公告

交運函〔2014〕1140號

  根據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計劃,我部對部分已達復審年限的公路工程行業標準進行了復審(復審項目清單見附件),現將復審結論公告如下:

  《公路工程水質分析操作規程》(JTJ056—84)等4本公路工程行業標準自公告發佈之日起廢止;

  《公路工程名詞術語》(JTJ002—87)等9本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復審結論為修訂,在修訂完成前,上述現行標準繼續有效。

  《公路圬工橋涵設計規範》(JTGD61—2005)復審結論為局部修訂,將其第5.3.4條修訂為:“預製構件的吊環應採用HPB300鋼筋製作,嚴禁使用冷加工鋼筋。每個吊環按兩肢截面計算,在構件自重標準值作用下,吊環應力不應大於50MPA。當一個構件設有四個吊環時,設計僅考慮三個吊環同時發揮作用。吊環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應小于35倍吊環鋼筋直徑,端部應做成180。彎鉤,且與構件內鋼筋焊接或綁扎。吊環內直徑不應小于3倍鋼筋直徑,且不應小于60mm。”

  特此公告。

  附件:復審項目清單

                交通運輸部

               2014年12月30日

 

 

責任編輯: 郭璐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