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進行時:看看稅務總局咋規範權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13 07:2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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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市朝陽區安定門外大街的一個小衚同,國家稅務總局12366呼叫中心坐落在一棟不起眼的六層辦公小樓裏。這是首個由部委設立的面向全國的服務熱線,擔負著全國稅收政策和納稅諮詢的職責。 

  “上個月我們商場搞活動,有幾筆銷售額挺大的紅字發票,以前複印件都是交給國稅局備案的,今天我去國稅局,他們説不需要備案了,會不會讓我們多交稅啊?”1月12日,瀋陽一家商場財務人員打電話諮詢。

  “不會,今後企業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不需要再備案,也不會讓您多交稅。如果有問題可以向當地稅務部門反映,我們也會幫您及時處理。”熱線服務人員的回答,讓對方的心放了下來。

  “稅務總局沒有辦稅大廳,具體的涉稅業務辦理,主要是在市、縣這一級的稅務機關。”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饒立新介紹,12366熱線既是稅務總局為納稅人服務的一個窗口,又是業務司局了解納稅人需求的一個窗口,有助於政策制定和改進服務。

  規範服務:全國一把尺子便利納稅人

  提起稅務機關,“怕”和“煩”曾經是不少企業的共同感受。

  “稅務部門有權,小到稅務登記、申領發票,大到稅務稽查、稅收優惠等,都關係到企業的經營運行。”一家製造企業的負責人説,企業最怕的是稅務檢查,往往是國稅部門剛走,地稅部門又來了,讓企業疲於應付。辦稅程序繁瑣、服務不規範,也是納稅人意見最集中的問題。比如,企業領用發票,辦理手續要先填表申請,再找管理員、所長、科長、局長簽字審批,最後再回到辦稅大廳領發票,整個過程耗時費力、相當麻煩。

  從全國層面看,由於缺乏統一的納稅服務標準和運行機制,加上各地發展水平的不均衡,造成了納稅人在不同地區辦理同一項涉稅業務,需要的時間長短不一,享受的服務也參差不齊。

  縣級稅務機關處在稅收一線,與納稅人直接打交道最多。稅務總局以此作為改革的突破口,加強頂層設計,著力打通服務納稅人的“最後一公里”,制定了《全國縣級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並於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試行。

  辦稅一把尺子,服務一個標準,效果如何?據測算,服務規範在全國實施後,納稅人報送的資料、辦稅環節、辦稅次數、辦稅時間等,平均減少30%以上,很多原來一天辦不完、需要納稅人跑多次的事項,通過優化簡化流程而成為即辦事項。納稅服務大廳可當場辦結的即辦事項數量,增加到50%以上。

  規範權力:稅收優惠由審批改備案,取消29項進戶執法

  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來説是真金白銀的支持。2014年,國家新出臺的較大的稅收優惠政策就有12類26項,減稅力度近年罕見。以前,很多稅收優惠政策都需要企業提出申請,由稅務部門審批。不少小微企業對政策不了解,又騰不出人手跑審批,往往沒辦法享受到稅收優惠。怎樣才能讓好政策落到實處、讓企業得到應有的實惠?

  “對於稅收優惠政策,稅務部門最大的變化是改審批制為備案制,讓納稅人先享受後備案。”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解學智介紹,稅務機關及時修改了稅收徵管軟體,沒有達到徵稅額度、無須繳稅的納稅人,徵管軟體可以自動判斷、自動“通關”,確保應享稅收優惠的企業一戶不少、一次不漏。2014年,全國稅務系統通過採取稅收減免由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將核定徵收企業納入優惠範圍等舉措,使小微企業受惠面進一步擴大到90%以上。

  為解決稅收執法“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問題,2014年3月至5月,稅務總局分三批取消了29個進戶執法項目,並向社會公告。

  放管結合:把該管的事管好

  “今年,稅務總局將以規範稅收行政處罰權為突破口,分批推出稅收執法權力清單,並抓緊制定出臺全國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規範。”1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表示。

  繼去年全國統一的納稅服務規範推出之後,稅務總局將著重對稅務機關“權力”進行規範,也意味著我國稅收管理改革正向新的目標和更深層次邁進。

  約束權力不等於放棄依法管理,而是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該放的權力放下去,該管的事項管起來。在納稅服務方面,從今年3月1日起,升級版的納稅服務規範將在全國實施,實施範圍將從縣級稅務機關拓展到市級、省級稅務機關。同時,與工商、質監部門合作大力推進“三證聯辦”改革,納稅人原來需要分頭在工商、質監、稅務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改革後只需在一個窗口辦理,實現“三證合一”。在稅收徵管方面,將加快推進以信息化支撐下稅收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徵管改革。積極穩妥試行與前臺相銜接的後臺稅收徵管規範。同時,全面落實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與稅收“黑名單”制度,對失信納稅人實施聯合懲戒。

  目前,稅務總局正在加緊制定稅收執法權力清單。稅收執法權力事項,一般可分為稅務行政許可、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徵收、稅務行政檢查等。稅務總局和各省稅務局在界定和清理稅收執法權力事項的基礎上,同時向社會公開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進一步完善權力公開運行監督機制,防止權力暗箱操作。(記者 李麗輝 吳秋余)

責任編輯: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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