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將獲專項資金補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13 21: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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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 (記者 申鋮、韓潔)為了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財政部13日發佈通知稱,中央財政將對試點城市給予專項資金補助,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模分檔確定。

    據了解,建設地下綜合管廊是解決“馬路拉鏈”問題的重要途徑。當前,我國不少城市都存在新建、改擴建道路工程反復開挖、長期施工的現象。這種“怪現象”被人們無奈而形象地稱為“拉鏈馬路”,不僅給市民生活帶來不便,而且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對此,住房城鄉建設部曾于去年10月表示,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36個大中城市全面啟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

    為了支持這一試點工作,財政部13日發佈了《關於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將對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給予專項資金補助,一定三年,具體補助數額按城市規模分檔確定,直轄市每年5億元,省會城市每年4億元,其他城市每年3億元。對採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將按上述補助基數獎勵10%。

    通知進一步明確,試點城市由省級財政、住建部門聯合申報。試點城市應在城市重點區域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將供水、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燃氣、排水等管線集中鋪設,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和維護。試點城市管廊建設應統籌考慮新區建設和舊城區改造,建設里程應達到規劃開發、改造片區道路的一定比例,至少3類管線入廊。試點城市按三年滾動預算要求編制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編制指南另行印發。

    通知表示,將採取競爭性評審方式選擇試點城市。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申報城市進行資格審核。此外,兩部門還將定期組織績效評價,並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獎罰。評價結果好的,按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基數10%給予獎勵;評價結果差的,扣回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具體績效評價辦法另行制訂。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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