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究生擔任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
應公平、開放、競爭和擇優聘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14 18: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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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114日電 教育部14日在其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做好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工作的意見》,對研究生參加“三助一輔”各方面工作做出規定。其中特別提到,要建立開放、公開的聘用制度,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原則上應公平、開放、競爭和擇優聘任,相關信息應統一公開發佈,聘任、考評結果等應進行公示。

    意見明確,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的崗位職責、工作時間、申請要求、選聘標準、選聘程序、崗位津貼、考核方式等信息應統一公開發佈,聘任、考評結果等應進行公示。以助困等為目的設置的崗位需要規定特別聘用條件的,應在發佈信息時明確説明。鼓勵對部分助研崗位實行跨學科、跨院係公開招聘,營造跨學科、多學科的培養環境。

    對於助研工作,意見提出,對於適合以助研方式進行科研訓練的學科,研究生均應參加助研工作。要以培養目標和學位基本要求為依據,以有利於研究生成才成長和長遠發展為目標,合理安排研究生的助研工作,避免單純服從科研任務需要、工作內容簡單重復,或缺乏必要的科研工作支撐、研究生不能參與足夠科研訓練等問題,保證研究生接受全面、系統的能力培養和訓練。

    教育部表示,研究生參加“三助一輔”工作,符合研究生培養規律和全面能力培養要求,並對培養單位的科研、教學以及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撐或補充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將“三助一輔”研究生單純作為科研、教學、管理的支撐或補充,將“三助一輔”工作單純作為助學助困渠道等傾向,相關管理還存在不夠科學規範,限制了“三助一輔”作用的充分發揮。進一步強化“三助一輔”的培養功能,改進和加強管理服務,對於推進研究生培養模式和培養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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