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1月14日電(記者 李錚、張逸飛)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4日召開分組會議,《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再次引起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熱議。 對於既有出租汽車經營權今後的配置問題。草案三次審議稿第七條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明確本轄區既有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經營權發展目標以及政策措施,逐步實現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經營權無償有限期使用。”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對出租汽車由政府主導控制還是由市場調控以及歷史形成的出租車有償使用問題,如何合理合法地解決,還需要深入研究。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目前條例的規定比較宏觀籠統,應調查清楚當前對於運營經營權無償使用的有多少,高價買標的有多少,然後分類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辦法。 關於對擅自營運行為的處罰問題,草案中對擅自從事營運的違法行為,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審議中,建議對擅自從事營運的違法行為,給予上限數額的處罰。 關於用滴滴打車軟體預約專車服務問題,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立法過程中借鑒發達地區以及國外經驗,妥善處理好出租司機和公司的矛盾、乘客利益和出租車司機利益的矛盾、傳統出租車和預約專車服務的矛盾。 據悉,《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草案)》還將繼續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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