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3日召開的春節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宣傳座談會上獲悉:今年,新疆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建立以批發企業為龍頭、長期零售單位為骨幹、臨時銷售單位為末端的連鎖經營模式,從體制機制上杜絕非法違法煙花爆竹進入新疆,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市場形勢穩定。 據介紹,2014年春節期間,新疆全區共設置煙花爆竹長期零售點和臨時零售網點962家,全疆一、二級批發企業34家,銷售人員近萬人,共銷售煙花爆竹60萬箱,其中銷售網點中889家實現連鎖經營,達到92.4%,預計至2015年春節,全疆將實現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連鎖經營100%的目標。 據烏魯木齊市安監局副局長阿爾斯蘭·阿不都熱依木介紹,在連鎖經營模式下,零售單位必須繳納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發現售賣假冒偽劣煙花,將扣除違約金,有了這樣的違約成本,很多零售單位就不會輕易鋌而走險。 此外,今年,安監部門要求所有零售網點均配備煙花爆竹零售流向管理終端機,實施購買實名制。該系統有別於往年銷售時的煙花爆竹流向採集系統。新系統由經營單位通過終端機對自己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記錄,使産品可追本溯源。而公安及安監等監管部門可以通過這些信息及時查詢零售流向軌跡。長期零售店和臨時零售店零售終端機配備要達100%,沒有配備的店將不予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不得銷售煙花爆竹産品。(記者 楊舒涵 實習生 周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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