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 最高檢16日消息,天津、安徽、四川等地5名地方廳級幹部分別因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貪污犯罪等被檢察機關查辦。 日前,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天津市物産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志忠(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日前,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決定,依法對天津臨港工業區原工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張心德(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日前,天津市水務局原副局長馬白玉(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貪污犯罪一案,經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偵查終結,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原院長黃修玉(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日前已由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安徽省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日前,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四川省成都市委原常委孫平(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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