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我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開展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16 21: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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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 (記者 吳晶晶) 記者16日從環保部獲悉,截至2014年底,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共1436個監測點位全部開展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提前一年實現《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相關目標,並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時發佈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數據。

    據介紹,2012年新《空氣質量標準》發佈,把PM2.5和O3新增為監測和評價空氣質量的常規指標,加嚴了PM10和NO2的濃度限值。2012年至2014年,環保部組織分三個階段完成了在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實施工作。2013年1月1日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共74個城市的496個監測點位開始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並向社會實時發佈PM2.5等6項污染物的實時濃度和AQI指數等空氣質量信息;2014年1月1日起,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擴大至國家環保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在內的16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884個監測點位;2014年底,在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共1436個監測點位全部開展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提前一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關於城市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實施的要求,並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時發佈全國所有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同時,我國加快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隨著2014年12月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基本建成,目前我國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中心均已建成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並開展預報預警業務。自2014年12月28日起,三大重點區域空氣質量預報和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全部在環保部網站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網站對外發佈。

    記者獲悉,環保部2015年將全面推進全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工作,正在積極組織全國各省級、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開展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能力建設。此外,環保部與中國氣象局不久前聯合印發文件,要求地方環保和氣象部門建立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會商機制,規範重污染天氣信息發佈,建立首席預報員和專家回應制度,建立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逐級響應機制。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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