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李克強在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考察 “當前國內外形勢複雜嚴峻,傳統增長動力減弱,必須著力推動面向市場需求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發展增添新動力。特別是要注重走活體制機制創新這著棋,推動金融改革邁出新步伐,發展民營銀行和普惠金融……”1月4日,李克強總理新年伊始在深圳考察微眾銀行時説的這番話,既是對過去近兩年來金融宏觀調控的總結,也是對今年金融工作重點的部署。 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中國經濟逐漸步入新常態,市場力量開始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面對複雜多變的內外形勢,宏觀調控作為“有形之手”不斷推陳出新,從2013年“區間調控”,到2014年的“定向調控”,決策層一次次相時而動,不僅保證了宏觀經濟平穩運行,而且推動結構調整出現了積極變化。 “近年來,貨幣政策靈活性和針對性不斷增強,對我國經濟發展增質提效所發揮的作用,功不可沒。”在接受《瞭望》新聞週刊採訪時,中國建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黃志淩談到,經濟新常態背景下,貨幣政策不僅要兼顧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充分就業、平衡國際收支這傳統四大目標,還要更多承擔調結構的重任,並且為促改革創造更多空間。 基於此,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接受本刊記者採訪中認為,新一屆決策層在堅持貨幣政策“穩健”基調的同時,審時度勢,加強了預調微調,凸顯出政策的針對性、靈活性和前瞻性。 “不僅明確了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貨幣政策目標,而且不斷探索新常態下貨幣政策效果的觀察指標,創新了貨幣政策工具,並嘗試結構性的定向與差別化調控,引導市場資金流向與市場利率走勢。”在黃志淩看來,新一屆決策層在完善金融宏調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既保持了穩健的政策定力,又前瞻性地應對可能的通縮風險。 金融調控工具日漸精準 2013年年初,按照決策層的要求,金融宏觀調控加強了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銀行體系流動性供求的分析監測,並且創設了SLO和SLF,以便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選用。 事實證明,這種被市場總結為“鎖長放短”的“流動性管理方式創新”在後來被多次使用,有效化解了可能出現的市場流動性危機,推動了貨幣穩定、金融穩定和經濟穩定的相統一,體現出了精確調控流動性的效果。 兩年來,類似的政策工具不斷涌現。從正逆回購到定向降準,從支小再貸款到中期借貸便利(MLF),從抵押補充貸款(PSL)到不對稱降息……各類“武器”相繼實施,其“精準發力”和“靈活創新”的操作特徵給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專家們看來,讓人眼花繚亂的“創新”背後,不僅彰顯了決策者完善金融調控的決心和智慧,也反映出傳統金融宏調模式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的“力有不逮”。 危機過後,世界經濟復蘇步伐曲折,國際金融領域持續震蕩;而中國經濟近年來也開始面臨“三期疊加”所帶來的壓力,銀行體系流動性供求波動有所加大。波詭雲譎的國際經濟金融環境和錯綜複雜的國內經濟狀況使得貨幣政策運行的環境日益複雜——保持經濟穩定增長需要貨幣政策進一步放鬆,但規模龐大的貨幣存量又使得再次開啟大規模刺激幾無可能。大量資金在金融領域體內循環“孕育”著風險和泡沫,但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企業卻又因得不到足夠“輸血”而嗷嗷待哺。 “簡單地一刀切不行,袖手旁觀更不行。”在黃志淩看來,正是這種“糾結”“逼迫”決策層不斷完善金融宏觀調控的思路和工具,以提高貨幣投放的精準度。 定向發力助推調結構 2014年12月27日,兩年來給市場“驚喜”不斷的貨幣政策又出新招。當晚,人民銀行正式下發387號文,定於2015年起將部分原在同業往來項下統計的存款納入存貸比計算中,但暫不繳納存款準備金。 對於這一文件,外界給出了諸多不同解讀,但有一點卻較為一致,即此舉能在監管指標存貸比不變的情況下增加銀行的可貸資金,又可盡力避免給市場造成貨幣政策將會“開閘放水”的擔憂。 “貨幣政策再次為推動結構調整和實體經濟發展作出努力。”採訪中,有業內人士如此評價。“回顧近年來的宏觀調控,一個明顯的傾向是,越來越注重對經濟結構的調整。”黃志淩認為,這對於新一屆政府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也考驗決策者的智慧。 早在2013年初,按照決策層的要求,人民銀行辦公廳出臺《關於做好2013年信貸政策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分支機構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點加強對“三農”、中小企業、城鎮化建設、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保障性安居工程、就業等民生工程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清理規範等方面的金融服務工作。這一思路不僅在當年的金融宏調中貫穿始終,而且一直延續至今。 “2008年之後,我國深刻汲取了全球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引導金融機構樹立服務實體經濟的核心價值觀,並採取有效的監管措施避免陷入金融體系自我循環的泡沫經濟。”黃志淩告訴《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尤其是市場短缺的“三農”和小微企業成為發展和扶植的重點。 外界注意到,進入2014年之後,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進一步加大,穩增長在宏觀調控中的權重逐漸加大。貨幣政策在總體穩健的背景下,適度微調以支撐經濟增長的意圖愈加明顯。 最為顯著的信號是,去年4月和6月,人民銀行按照決策層的要求兩次實施“定向降準”,分別下調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縣域農村合作銀行存款準備金率2個和0.5個百分點,並對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或小微企業貸款達到一定比例的其他各類商業銀行下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市場人士測算,此舉可向市場釋放約1500億至1700億元的流動性。 “採取定向降準舉措,是對運用存款準備金率工具的一種創新,有利於引導優化信貸結構,通過正向激勵措施,促進金融機構將信貸資源更多投向‘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在徐洪才看來,此舉既避免走“大水漫灌”的老路,又為穩定經濟增長、激發經濟活力、促進就業創造了良好金融環境。 寓改革于調控之中 用改革的精神、思路、辦法來改善宏觀調控,寓改革于調控之中——這是新一屆決策層在改革背景下,對宏觀調控提出的要求,而其也成為完善金融宏觀調控的主要原則。“中長期看,經濟內生增長動力的增強、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轉型升級、信貸資源投向的優化,根本上還是要依靠體制機制改革。”徐洪才表示。 2014年11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非對稱下調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4個百分點至5.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75%。結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1倍調整為1.2倍。 之所以選擇降息,直接觸發因素是頑固的實體融資成本。當人民銀行在連續下調正回購利率和注入基礎貨幣後,雖然去年9月貸款利率較上月下降,但仍高於二季度水平,且上浮比率上升至歷史高位,顯示降低融資成本的效果仍不夠理想。 針對這一局面,去年11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十項舉措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結果話音剛落,銀監會、證監會和人民銀行便連續出招,其政策意圖均是配合國務院常務會議措施,降低高企的實體融資成本。 不過,鋻於存款實際利率未有明顯變化,因此貸款成本是否能降低,仍存有爭議。實際上,對於此次降息,更為不少業內人士所看重的,是利率市場化改革在此過程中所取得的進展。 首先,提高存款利率上浮比例,則可提高銀行自主定價權,也為後期推出大額可轉讓存單等工具鋪路。 其次,此次降息還對存貸款基準利率的期限檔次進行了簡並,存款利率不再公告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貸款基準利率也簡併為1年以內(含1年)、1年至5年(含5年)和5年以上3個檔次,其中1年以內合併後,1年期貸款利率與降息前6個月期利率一致,3年期和5年期合併。隨著貸款期限區間的擴大,商業銀行在此區間的貸款利率定價有了更多選擇,也有利於發揮市場化的貸款基礎利率的價格指導作用。 因此,國內外輿論廣泛認為,這是在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後,推進存款利率市場化的一著妙棋,將有助於金融資源的進一步合理分配,提升實體經濟的運行效率。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