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月18日電(記者 董振國、王軍偉)近年來,在我國西南邊境地區,受“三股勢力”蒙蔽裹脅偷渡活動呈增多之勢,部分暴恐分子在偷渡受阻後就地實施“聖戰”,濫殺無辜,危害嚴重。對此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依法嚴厲打擊,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定有序、團結和諧的社會環境。 西南邊境地區的這些組織偷渡活動不同於一般偷渡犯罪,具有明顯的恐怖主義特徵。此類犯罪活動主要是境外“東伊運”組織在幕後操縱指揮,極力傳播宗教極端思想,蠱惑煽動群眾出境參加“聖戰”活動,為“東伊運”恐怖組織補充力量。 偷渡人員絕大多數受宗教極端思想迷惑侵蝕,受“三股勢力”蒙蔽裹脅。部分極端分子在偷渡受阻後發動暴恐活動,對社會安定造成嚴重威脅。如雲南昆明“3·01”案、烏魯木齊“4·30”案等多起暴恐案件,都是暴恐分子非法出境受阻後實施“聖戰”,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造成嚴重損失。 對此,按照中央部署,公安部成立了“4·29”專案組,打掉了一批組織偷渡的犯罪團夥,抓獲了一批邊境“蛇頭”,查獲了一批偷渡出境人員,堵住了西南邊境地區組織偷渡活動的通道,摧毀了橫跨我國西南邊境地區連接東南亞國家的組織偷渡網絡,有效遏制了組織偷渡案件的高發勢頭。對此類犯罪活動必須依法重拳出擊,並形成長效機制,只要抬頭,就要堅決將其打壓下去。 此外,立法部門應及時完善相關法律,從源頭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懲治力度。此類犯罪社會危害大,但刑法相關規定對這類犯罪的震懾效果不夠明顯,應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法規,加大對此類偷渡活動的懲處力度。 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反社會、反人類,挑戰人類社會共同的秩序和人類文明共同的底線,任何法治國家都不能容忍。我國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嚴懲暴恐分子,打擊恐怖犯罪,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定有序、繁榮和諧的社會環境是民心所盼、眾望所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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