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相關負責人向媒體通報了2014年“8.13”湖北省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廢水泄漏致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岩水庫水質污染事件調查結果。經調查,這是一起企業違法試生産、違法排污引發的跨省界重大環境水污染責任事件。 這位負責人説,2014年8月13日,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岩水庫水污染事件發生後,國務院及環境保護部高度重視,環境保護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督促指導湖北、重慶兩地妥善處置。湖北省委省政府、重慶市委市政府相繼作出安排部署,湖北省環保廳、重慶市環保局分別派出工作組,聯合開展現場應急應對工作。經過兩地共同努力,8月18日,千丈岩水庫水體及通過隧洞流入水庫的地下水出水水質各項指標基本達標。巫山縣也于當日通過備用水源對前期主要依靠運水車臨時供水的鄉鎮居民實施供水。8月19日,巫山縣政府宣佈終止應急狀態。9月26日,巫山縣全面恢復了從千丈岩水庫供水。 這位負責人介紹,千丈岩水庫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結束後,環境保護部啟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程序,成立了有關專家參加的部省聯合調查組,經現場勘察、比對資料和組織專家論證,認定該事件為重大環境污染責任事件,直接原因是湖北省恩施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責任公司60萬噸/年硫鐵礦選礦項目擅自試生産,産生的廢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廠房下方的自然洼地,污染物通過洼地底部滲漏至地下水,並經地下水水系進入直線距離約3公里的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岩水庫。間接原因,一是企業違法試生産、違法排污、管理粗放、重生産輕環保;二是企業沒有按規定向當地環保部門申請試生産,且不具備試生産條件;三是建始縣及恩施州環保部門日常監管不力。經過評估,事件造成重慶市巫山縣、奉節縣共4個鄉鎮約5萬人飲用水受到影響,直接經濟損失334.32萬元。肇事企業已被湖北省環保廳處以100萬元罰款,且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其廠長程金銀已被司法機關批捕在押。同時,因日常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恩施州環保局局長被免職,建始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長被免職並處以行政警告處分。 這位負責人表示,環境保護部已責成湖北省開展肇事企業環境風險後評估及整改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企業環境污染隱患;同時,要求湖北省、重慶市切實加強兩省市的區域聯動和隱患排查,強化千丈岩水庫環境管理,吸取事件教訓,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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