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21日電(記者 葉健、朱翃、周琳)21日,上海公佈“12·31”外灘擁擠踩踏事件的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對群眾性活動預防準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的擁擠踩踏並造成重大傷亡和嚴重後果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黃浦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對這起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調查報告指出,對事發當晚外灘風景區特別是陳毅廣場人員聚集的情況,黃浦區政府和相關部門領導思想麻痹,嚴重缺乏公共安全風險防範意識,對重點公共場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員聚集風險未作評估,預防和應對準備嚴重缺失,事發當晚預警不力、應對措施不當,是這起事件主要原因。五大原因導致這一事件的發生: 一是對新年倒計時活動變更風險未作評估。大量市民遊客認為外灘風景區仍會舉辦新年倒計時活動,南京路商業街和黃浦江對岸的上海中心、東方明珠等舉辦的相關活動吸引了部分市民遊客專門至此觀看。對此,黃浦區政府在新年倒計時活動變更時,未對可能的人員聚集安全風險予以高度重視,沒有進行評估,缺乏應有認知,導致判斷失誤。 二是新年倒計時活動變更信息宣傳嚴重不到位。新年倒計時活動變更後,主辦單位應當提前向社會充分告知活動信息。但是,直至12月30日,黃浦區旅遊局才對外正式發佈了新年倒計時活動信息,對“外灘”與“外灘源”的區別沒有特別提醒和廣泛宣傳,信息公告不及時、不到位、不充分。 三是預防準備嚴重缺失。黃浦公安分局未按照黃浦區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在編制的新年倒計時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中,僅對外灘源新年倒計時活動進行了安全評估,未對外灘風景區安全風險進行專門評估。黃浦公安分局僅會同黃浦區市政委等有關部門在外灘風景區及南京路沿線佈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輔助人員、100名武警,安保人員配置嚴重不足。 四是對人員流量變化未及時研判、預警,未發佈提示。12月31日20時至事件發生時,外灘風景區人員流量呈上升趨勢。黃浦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未嚴格落實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每半小時上報人員流量監測情況的工作要求,也未及時向黃浦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黃浦公安分局對各時段人員流量快速遞增的變動情況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未報請黃浦區政府發佈預警,控制事態發展。對上海市公安局多次提醒的形勢研判要求,未作響應。 五是應對處置不當。針對事發當晚持續增加的人員流量,在現場現有警力配備明顯不足的情況下,黃浦公安分局只對警力部署作了部分調整,沒有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一直未向黃浦區政府和上海市公安局報告,未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增援需求,也未落實上海市公安局相關指令,處置措施不當。上海市公安局對黃浦公安分局處置措施不當指導監督不到位。黃浦區政府未及時向市政府報送事件信息。 調查認定,對事件發生,黃浦區政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黃浦公安分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黃浦區市政委負有管理責任,黃浦區旅遊局負有管理責任,黃浦區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負有管理責任,上海市公安局負有指導監督管理責任。 調查報告同時提出五項整改建議,一是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大力增強紅線、底線意識;二是切實加強對大人流場所和活動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完善制度規定;三是切實加強監測預警,進一步提升突發事件防範能力;四是切實加強應急聯動,進一步強化應急處置能力;五是切實加強宣教培訓,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能力。 調查報告建議,對包括黃浦區區委書記周偉、黃浦區區長彭崧在內的11名黨政幹部進行處分。其中,周偉、彭崧、黃浦區區委常委、副區長吳成事件發生當晚在參加新年倒計時活動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吃喝,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建議給予周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建議給予彭崧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建議給予黃浦區副區長、黃浦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周正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建議給予吳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調查組副組長、上海市副市長周波代表市委、市政府再次對事件遇難者表示深深的哀悼,對遇難者家屬、對傷者及其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對全體市民表示深深的愧疚,對參與救援的醫療救護人員、基層幹警、市民和遊客表示慰問和感謝。調查組按照領導要求徹查原因,認真還原分析事件各環節和細節,拿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調查報告;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從嚴問責,作出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任的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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