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23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強化懲治職務犯罪,2014年,131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因貪污賄賂被查處。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表示,各級檢察機關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保持查處貪污賄賂犯罪的高壓態勢,全年共依法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1597人,其中大案佔95.7%,比上一年分別增加33.7%和4個百分點;科級以上幹部515人,比上一年增加15%,其中縣處級幹部124人、廳級幹部7人。 同時,組織開展打擊行賄犯罪專項行動,堅決查辦行賄次數多、行賄數額大、獲取不正當利益和行賄手段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案件,決不讓行賄者逍遙法外。陳雲龍表示,全年共查辦行賄犯罪415人,比上一年增加45.6%。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介紹説,2014年全省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1233件,判處15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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