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記者 劉奕湛、施雨岑)記者23日從教育部獲悉,2015年,全國各地都要制訂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的內容、目標、措施和時間表,于2015年6月30日前報教育部備案。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説,各地制訂的方案要符合國務院實施意見和教育部有關配套文件要求,明確改革的內容、目標、措施和時間表,經省區市黨委政府同意後於6月30日前報教育部備案。同時,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落實好2014年12月出臺的《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等4個配套文件,分別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平穩有序推進;要配合上海、浙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在上海、浙江招生的高校,要及早提出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提出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 據悉,去年,國務院出臺《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完成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總體設計。今年是改革的落實推進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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