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法制辦啟動對深圳小汽車"限購令"合法性審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3 21: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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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廣州1月23日電(記者 陳寂)記者23日從廣東省法制辦獲悉,針對公民顧大松提交的質疑並要求撤銷深圳市小汽車“限購令”的建議書,法制辦已經正式啟動審查程序,並將建議書轉給深圳市政府,待聽取後者意見後再做進一步處理。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突然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下稱《通告》),實行小汽車限購和限外方案。公民顧大松認為《通告》違法,並依據《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下稱《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建議廣東省法制辦依法撤銷《通告》,並提交了建議書。

    今年1月22日下午,顧大松在其個人微博上發出了廣東省法制辦對其建議書的復函照片。廣東省法制辦在這份1月20日發出的函件中表示:“經研究,我辦已根據《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依法啟動程序,對相關文件進行處理。”

    廣東省法制辦有關負責人23日向記者證實了這份復函。這位負責人説:“審查是一個必要的工作程序,社會上對此有反映了,我們會採取高度負責而慎重的態度來處理。”

    根據《規定》第二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規範性文件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向政府法制機構提出審查建議。根據《規定》,政府法制機構如果發現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文件出現違法等情況,應當建議制定機關自行修改、廢止或者提請本級政府予以撤銷。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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