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通報文物建築消防安全暗訪抽查發現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4 16:53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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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通報文物建築消防安全暗訪抽查發現問題
火災隱患較為突出要求各地集中整治

工作人員在古建築院內吸煙;在古建築的提示牌上赫然寫著“允許吸煙”;在古建築內外隨意亂拉電線;在古村寨中隨意堆放柴草;消火栓箱空置,滅火器老化……這種種威脅文物建築安全的現象在各地仍然存在。1月23日,國家文物局向媒體通報了對各地文物建築消防安全暗訪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國家文物局下一階段將要採取的措施,並強調各級人民政府保護文物責無旁貸,要落實主體責任。

  據統計,2014年國家文物局共接報文物建築火災事故18起,火災涉及古城、古鎮、古村寨及文物建築,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6起。2015年剛開始不久,國家文物局已接報2起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火災事故,其中巍山縣拱辰樓發生的火災事故,文物損失嚴重。

  針對當前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形勢,為準確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現狀,2015年1月8日至15日,國家文物局派出檢查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貴州、福建等地,以不通知當地文物部門的暗查方式,對文物建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了抽查。

  管理存在漏洞火災隱患突出消防設施短缺

  本次共抽查了54處木結構和磚木結構類文物保護單位,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6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4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4處,類型涵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世界文化遺産和重要的古建築群。抽查中發現,一些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還存在漏洞和不足,古城鎮、古村寨和未開放單位消防基礎設施嚴重短缺,火災隱患較為突出。

  國家文物局督察司負責人指出,抽查發現的問題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一些文物管理使用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脫崗、管理缺位,安全責任不落實、制度不執行,對違規用火用電和吸煙等行為的監管不力,以及消防警示教育與宣傳不到位等情況,均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文物建築消防安全隱患依然突出。有的文物建築內違規燒大香高香,或者使用明火取暖炊事,燃煤、雜物等易燃可燃物隨處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有的未按規範敷設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嚴重,線路老化和無絕緣防護,超負荷使用大功率電器,電取暖器上覆蓋可燃物和景觀燈具附近堆放可燃物;有的周邊用電、用火的隱患點較多,火災風險大;有的古城鎮、古村寨文物建築集中成片,巷道狹窄,或者地處深山離城較遠,滅火救援難以有效組織;還有個別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現場木料堆積、木屑清理和使用大功率電器等,缺乏有效管理,消防安全防範措施不足。

  三是文物建築消防基礎設施普遍短缺。一部分文物建築缺乏消防水源,未建設消防供水系統,或者已建設消防供水系統的因維護保養不到位,已老化損壞,不能滿足消防需要;絕大部分文物建築均未設置電氣火災防控措施;一些文物建築未配置消防器材,已配置消防器材的存在老化、過期等現象。

要求各地集中整治落實主體責任

  據介紹,根據本次消防安全抽查情況,針對當前文物安全形勢,下一階段國家文物局將主要採取以下六項措施:

  一、就本次抽查的情況向全國印發通報,要求各地對照上述問題,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開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糾,3月底前向國家文物局上報工作情況。

  二、將抽查中發現的危及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反饋給相關省份文物部門,由省文物部門向文物建築屬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通報情況,落實主體責任。國家文物局將跟蹤督辦整改情況。

  三、將協調相關部門,繼續增加以國保單位為主的古城鎮、古村寨和古建築群的消防設施建設的經費投入,增強火災防範保障能力。

  四、針對《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現有標準規範的許多規定,對文物古建築缺乏適用性的情況,協調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快推進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相關專用技術與管理標準建設。

  五、針對現有部分消防報警和滅火技術設備,不適用文物古建築的問題,協調相關部門和有關科研單位,加快文物建築消防專用技術和設備研究試點工作。

  六、進一步加大執法督查力度,對文物保護不到位、利用方式不合理,擅自改變管理體制、改變文物用途,致使文物安全隱患突出等情況,依法整改,嚴肅處理。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強調指出,今後將會向各級政府加大通報力度。根據《文物保護法》總則第九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文物保護,正確處理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文物保護的關係,確保文物安全。”在以國家保護為主並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物保護新體制中,對於文物安全,各級人民政府責無旁貸。(王徵)

責任編輯: 劉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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