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6日電(記者 姜琳)記者26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外匯局近日下發“關於印發《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指引》的通知”,下放了保險機構外匯保險業務市場準入、退出以及資金本外幣轉換的審核權限,並取消保險機構外匯保險業務資格每三年重新核準的要求。 據外匯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舉主要是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保險業務外匯管理,除下放外匯保險市場相關審核權限、取消從業資格每三年重審的要求外,還取消省級及以下保險機構外匯保險業務市場準入和退出事前核準。其次簡化手續,經辦金融機構在“了解客戶”“了解業務”和“盡職審查”原則的基礎上,可簡化外匯保險業務審核材料。允許同一法人保險機構內部集中收付保險項下外匯資金。另外進一步完善監管,明確數據報送要求,加強對外匯保險業務及相關外匯收支的事後監測和核查。 外匯保險業務主要包括外匯財産保險、外匯人身保險、外匯再保險等。上述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實施,涉及保險業務的原有8個外匯管理法規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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