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月30日電(記者 甘泉)為讓群眾“打得起官司”,河南省進一步降低群眾獲法律援助門檻:今年將正式確定以“城市居民最低工資標準和農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純收入”作為經濟困難標準,實現法律援助由覆蓋“困難群體”向“低收入群體”轉變。 河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周濟生表示,今年河南正式確定以城市居民最低工資標準和農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純收入作為經濟困難標準,實現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與公民收入水平有效銜接、動態調整,確保法律援助覆蓋全省總人口的40%以上,有效涵蓋低收入人群。 去年河南省法律援助資金投入總額突破1億元,河南與廣東是全國僅有的兩個經費投入率先超過億元省份。法律援助以政府埋單的形式,依法維護和保障低收入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把諸多問題導入依法解決的軌道上來,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此前,河南法律援助過程中,認定群眾經濟困難的標準為低保標準的1至2倍。2012年開始,河南逐步擴大法律援助人群覆蓋範圍。近5年,河南省法律援助案件年均增速20%。去年河南省受理法律援助突破8萬件,受援人數8.8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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