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記者吳書光、鄒偉)記者2日從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今年1月16日,榮烏高速公路山東萊州段發生一起4車連環相撞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涉案8人已被公安機關刑拘。 今年1月16日,榮烏高速山東萊州段發生4車連環相撞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傷。經公安機關偵查,涉案罐車運輸、生産、貨物托運人、罐體檢測等企業人員、車主、駕駛人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目前已有8人被刑事拘留。其中:車主崔某輝指使駕駛人、押運員超載運輸危險品,罐車押運員崔某范違反緊急切斷裝置操作規程,車輛挂靠單位河北省滄州市臨港廣通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帥、出資人張某、張某振未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監督職責,涉案罐車貨物托運人福山華東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王某超明知罐車超載、仍委託非法運輸被刑事拘留;罐車罐體檢驗單位山東德州正科特種設備檢測公司出具虛假報告,法定代表人楊某被刑事拘留;罐車生産銷售企業山東濟南魯南集團專用汽車公司生産銷售超標罐體,負有直接責任的劉某遠被刑事拘留。另有兩名涉案駕駛人柳某宏、李某晟被公安機關採取控制措施。 據悉,榮烏高速“1.16”重大事故暴露出河北滄州存在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管的諸多突出問題,有關方面正在對該市危險品運輸市場亂象展開進一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