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 國務院近日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動內陸同沿海沿邊通關協作,實現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提出到2020年,跨部門、跨區域的內陸沿海沿邊大通關協作機制有效建立,信息共享共用,同一部門內部統一監管標準、不同部門之間配合監管執法,互認監管結果,優化通關流程,形成既符合中國國情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管理體制機制。 《方案》明確,建立完善與推進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相適應的通關管理機制,建設多式聯運物流監管中心,改進監管方式;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口岸執法機構的機制化合作,落實世界貿易組織的《貿易便利化協定》。加快自由貿易園(港)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監管制度創新與複製推廣,建立“自由貿易園(港)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區外”的分級複製推廣機制,推動全方位擴大開放。 《方案》提出,推動口岸管理相關部門共同簡政放權,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單一窗口”建設;簡化口岸現場通關環節,除必要的執法作業環節外,其他通過屬地管理、前置服務、後續核查等方式將口岸通關非必要的執法作業前推後移,把口岸通關現場執法內容減到最低限度;推行“聯合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實施聯合登臨檢查等“一站式作業”;加快推進內陸沿海沿邊通關一體化和檢驗檢疫一體化,逐步取消許可證件指定報關口岸管理;廣泛實施口岸通關無紙化和許可證件聯網核查核銷;積極推進旅客自助通關。在優化機制的基礎上,完善大通關管理體制的漸進改革措施,研究探索行政執法權相對集中行使和跨部門聯合執法;開展查驗機制創新和綜合執法試點等改革措施。 針對口岸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方案》提出建立常態化的口岸安全聯合工作機制,完善口岸監管執法互助機制等改革舉措。為更好發揮口岸單位的公共服務作用,《方案》提出因地制宜、動態調整口岸開閉關時間等通關服務;建立貨物口岸放行時間評價體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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