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關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下發後,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組部的要求及時開展部署了此項工作,把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抽查核實工作作為幹部管理監督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擺上重要位置。 全區建立了由組織部牽頭13家單位參與的工作聯絡機制,召開了聯絡機制工作會議,確保抽查核實工作有領導專門負責、有機構專門組織、有人員專門落實。認真籌備做好抽查核實基礎工作,組織了信息錄入,開展了業務培訓,舉辦了全區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培訓班,精心組織部署開展了抽查核實工作。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2014年8月起就對擬提任黨委管理幹部均進行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重點抽查核實,即“凡提必核”,對擬提拔幹部進行了重點查核,對與查核信息填報不一致的,幹部管理監督部門均與本人談話核實有關情況,並限期重新填報、補報個人有關事項;隨機抽查核實方面,按照比例要求進行了認真抽查;同時協助其他省區查核了有關幹部的信息。按照抽查核實工作的安排部署,各盟市也陸續開展了領導幹部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核實工作。 從今年1月份開始,內蒙古自治區對擬提拔為副處級及以上幹部(或相當)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都要進行重點抽查核實,對後備幹部人選、轉任重要崗位人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都要核實。把核實結果作為評價識別幹部是否忠誠老實、是否清正廉潔、是否“帶病提拔”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抽查核實的作用,讓抽查核實工作成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態”,成為幹部監督工作的“硬任務”,進一步彰顯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決心。(記者 韓卿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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