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數名黨員幹部違反八項規定被查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05 14:57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福州2月5日電(記者 沈汝發)春節將至,福州市紀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嚴防“四風”問題在節假日期間抬頭。

根據通報,福清市海洋與漁業局以購買“辦公用品”的名義列支購買購物卡發放給幹部職工。福清市紀委給予該局局長陳靈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購卡錢款上繳國庫。

長樂市感恩初級中學兩次組織28名黨員教師前往江西廬山、龍虎山和浙江省神仙居等地旅遊。長樂市紀委給予該校校長唐陽海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參與公款旅遊的人員退繳相關費用。

閩清縣金沙鎮雲際村黨支部書記張昌針、村委會主任吳德仕、報賬員張永春經私下商議後,虛報套取工程款37536元用於接待費開支。閩清縣紀委給予張昌針、吳德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張永春黨內警告處分,並追繳違規款項。

晉安區房地産開發經營公司副總經理張榕生多次駕駛閩AF5109公車接送其妻子上下班,並將公車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區。晉安區紀委給予張榕生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其退賠公車私用産生的費用。

福州市紀委表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力度,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列入紀律審查重點,作為紀律處分的重要內容,不僅要處理違紀者本人,還要對頂風違紀者所在地區、部門和單位黨委、紀委進行問責。

責任編輯: 王洋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