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新華社記者)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習近平總書記高屋建瓴地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國、全面深化改革等"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內在聯絡,為在實踐中更好地協調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的關係指明了方向,也進一步表明,在黨中央治國理政總體戰略中,應以法治和改革形成雙輪驅動,共同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實現,共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只有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之間內在相互統一和深度契合的特徵,才能加深對二者關係的全面認知。正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所指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因此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正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也離不開全面深化改革所提供的新鮮經驗和實踐成果。這些源自實踐的治國理政戰略思想,對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國運興盛繫於法治,全面深化改革尤需法治保障。只有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才能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必須堅持科學立法,著力實現立法和重大改革決策相銜接,方能實現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深化需要。同時,也應注意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及時修改或廢止,從而讓法治真正成為推進改革的行為準則。 "變者,天下之公理也。"因循守舊註定落後,不斷變革才能圖新強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離不開改革精神、改革意識、改革智慧。通過全面深化改革,不僅能夠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更好地解放和發展生産力,彰顯社會公平正義,還能夠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以深化改革的具體實踐為依法治國標明方向、創造條件,才能讓法治更加契合國情,才能讓法治與改革同向而行。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雙輪驅動,需要這兩個方面更加緊密地互動,並且真正實現相互促進、協力發展。這需要嚴格依法行政,避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增強依法辦事的意識,從而確保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進。與此同時,在改革中也要勇於啃骨頭、敢於涉險灘,突破利益的藩籬,從而增強人們對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現代化的信心。只有讓法治彰顯,改革才能"蹄疾而步穩"。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之年。廣大黨員幹部處於關鍵地位,發揮著特殊作用,應當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深化改革上下功夫、長本領、出實招,為法治築基石,為改革譜新篇,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奏響更加雄渾美好的樂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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