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發佈的保險業“新國十條”,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出臺了津版“新國十條”——《關於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促進天津經濟社會建設的意見》,提出天津市現代保險服務業要搶抓機遇,加快發展,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到2020年,天津市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保險“津十條”把民生保障放在突出位置。要求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民意外傷害保險,提高人民群眾的保障水平”。推動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切實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發展治安保險、社區綜合保險等業務,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力開展各種責任保險。“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立法保障的模式,推動重點領域責任保險發展”。大力引導醫療責任保險深入發展,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農村鄉鎮衛生院、鄉村醫生納入統保範圍。完善校方責任保險、安全生産責任保險統保模式。鼓勵在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電梯安全、養老服務等領域開展責任保險試點。 “津十條”在促進保險資金與實體經濟融合方面極具天津特色,希望推動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轉型升級。“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引導小微企業、科技企業利用保險工具有效分散風險。加快發展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借款人意外保險,增強小微企業融資能力,構建符合小微企業發展特點的保險産品和服務體系”。鼓勵保險機構服務天津市科技“小巨人”計劃,開展專利執行保險、侵犯專利權責保險、專利權質押貸款保險、國産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等試點。 “津十條”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探索建立以財政支持為保障,以商業保險為平臺,以多層次風險分擔為機制的巨災保險制度體系”。根據天津市地質、水文、氣候等特點,探索開發巨災指數保險,對天津市可能遭受的破壞性地震、洪水、特大暴雨等自然災害提供一攬子風險保障,化解政府在災後救助、公共基礎設施重建中的財政風險。 “津十條”強調推動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積極開展企業年金業務,拓展補充養老保險服務領域;穩步拓寬農業保險覆蓋面,積極試點種業保險、菜籃子保險等,推進農産品目標價格指數保險、天氣指數保險等創新試點,滿足不同層次的農業保險需求,更好地服務於“三農”;主動圍繞天津市經濟發展重大戰略發揮作用。大力發展航運保險。積極配合自貿區建設,鼓勵保險業對保險産品、服務、管理、營銷等進行大膽創新與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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