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高度重視2015年春節、元宵節(以下簡稱“兩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確保廣大遊客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 《通知》指出,要充分認識“兩節”期間旅遊安全形勢,深刻汲取上海外灘踩踏事件及類似事件的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增強政治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針對旅遊工作的特點,精心組織安排,確保安全措施到位,切實保障廣大遊客生命財産安全。 《通知》明確,切實落實旅遊安全監管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統一負責旅遊安全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履行旅遊安全監管職責。要落實相關企業主體責任,堅持旅遊安全屬地化管理,把責任分解落實到基層。有關部門要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將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頭。因措施不力、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而發生重特大旅遊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查責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對於公開舉辦的旅遊大型集會和節慶活動,要嚴格審批報備制度。對於在旅遊景區內自發形成的聚集活動,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要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兩節”期間應急預案,特別是旅遊大型集會和節慶活動、重點旅遊景區、高星級旅遊飯店要有防踩踏、消防等專項預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針對人群密集場所聯合開展防踩踏、消防等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通知》要求加強旅遊安全檢查。要督促相關旅遊景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旅遊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旅遊住宿、旅遊景區、旅遊購物、旅遊娛樂場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檢查;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旅遊包車的安全檢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旅遊餐飲的安全檢查;質檢部門要加強對旅遊場所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旅遊觀光車、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民航、鐵路等部門要加強對旅遊包機、空中游覽、旅遊專列的安全檢查。各地要組織旅遊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旅遊安全督查檢查,確保旅遊安全隱患得到排查和治理。 《通知》還要求強化旅遊、外交、公安、交通運輸、質量監督、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氣象、體育、教育、安全監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同救援,進一步提升旅遊應急救援能力。 《通知》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綜合整治旅遊市場,重點整治行業壟斷、非法經營、欺客宰客、強迫消費等非法行為,暢通遊客投訴渠道,妥善處理節日期間旅遊糾紛。充分利用交通樞紐、旅遊景區、旅遊飯店、旅遊諮詢中心、旅遊集散中心等遊客聚集場所,做好文明旅遊宣傳,重點做好對出境遊客的文明宣傳,營造文明有序的旅遊市場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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