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霧霾嚴重、噪聲影響他人、安全存在隱患……今年春節你還會燃放煙花爆竹嗎?最近上海市統計局社情民意中心通過12340電話調查專線,針對市民公共安全防範意識進行大規模調查,涉及燃放煙花爆竹、軌道交通等內容。在1830個成功樣本中,超過七成市民家庭表示為了安全和避免空氣污染,在春節期間不會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這顯示公眾的傳統觀點已經改變。但在可能會購買和燃放的市民中,約三成市民表示不能確定準備燃放的地點是否處於公安消防部門指定區域內。 針對調查結果,記者專門採訪專家和基層幹部代表,發現支持上海全面禁放煙花爆竹的呼聲越來越高。有專家指出,“傳統習俗”並非燃放的藉口,因為如今的燃放方式已經變味,並非古俗。 市民支持是立法基礎 調查顯示,74.5%的受訪市民家庭表示春節期間不會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另有25.5%的市民家庭表示會或不確定。其中,17.5%的市民家庭表示肯定會。 “對於全面禁燃的法規,現在上海已經具有了相當的社會基礎,人們對燃放危害性的認識越來越高。”華東政法大學行政法專家鄒榮教授指出,1994年制定的現有條例隨著情況的發展變化,已經不適應燃放愈演愈烈的現狀,也不適應公眾對噪聲、安全和環保關注的變化,上海非常有必要啟動全面禁燃的立法程序。當然立法前可以先做民意調查,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同時近年來現有法規執行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經驗,可以為立法提供參考。 環境污染成為不少市民反對燃放煙花爆竹的重要理由。對此,上海市環境科學學會大氣分會副主任魏海萍表示,2013年春節期間上海“煙花霾”的形成中,每個燃放者都是污染的製造者和貢獻者;當時上海沒有出現不利氣象條件,屬於典型的人為污染日;雖然僅初一和初五兩天“煙花霾”,但在全年124天污染天裏,已經佔到了1.6%。 調查還顯示,在表示可能會購買和燃放的市民家庭中,67%的市民家庭表示在購買煙花爆竹時會查看銷售點的許可證,但另有33%的市民家庭表示不會或不確定,其中28.5%表示肯定不會。對此,基層幹部普遍建議需要在生産銷售的源頭上進行控制。浦東周浦鎮姚橋村書記顧正清表示,對於質量差的煙花爆竹、甚至一些假冒偽劣産品,要嚴禁流入市場,同時春節期間的臨時銷售攤點儘量不要批准設立。 法規執行需要加強 雖然上海從1994年就出臺地方性法規限制煙花爆竹燃放,但一方面市民對此知曉度不高,另一方面近年來這一法規執行存在種種“老大難”問題,亟待突破。調查顯示,在表示可能會購買和燃放的市民家庭中,69.1%的市民家庭表示能夠確定燃放地點處於公安消防部門指定區域內,但另有30.9%的市民家庭表示不能確定。 對於燃放區域問題,閔行古美七村總支書記李倩表示,從全市和基層兩個層面,都需要加大宣傳力度,讓市民對禁燃區域心中有數。靜安曹家渡街道四和花園居委會主任陳慧芳表示,目前在老城區、特別是一些通道密集的居民區內,應嚴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處於燃放區域內的新建居民區,也可考慮增加燃放煙花爆竹點,引導居民在固定的、安全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養成良好的習慣。 鄒榮表示,從處罰角度看,不管是執行現有法規,還是立法後的執行,都要突破單純罰款的手段。僅僅是罰錢,人們燃放時準備一小筆罰款,違法成本很低,不足以消除違法狀態。建議除罰款之外,可以要求因燃放造成環境破壞的人,通過清掃、修補來恢復環境,增加違法人的負擔,從而減少違法狀態。執法中發現難、法不責眾也是近年來的問題,可以發動群眾,充分依託群眾力量檢舉違法行為,同時堅決地依法處理、嚴格執法。 行政手段之外的辦法 “任何事情都存在隱患,現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隱患確實越來越嚴重,但光靠行政手段也不能完全解決。”中國民俗學會副理事長、華東師範大學終身教授陳勤建表示,過年燃放煙花爆竹,包括年初五迎財神,是自古就有的習俗。但古代一般是“爆竹三聲迎新年”,也就是點燃竹子,象徵性地響三下表達心願,迎接新年,根本不像現在這樣隨意亂放。煙花方面,唐宋之後興起,也只有官府會放,民間既沒條件,也不允許隨意燃放。 陳勤建指出,現今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根本不是過去的民俗,而是一種亂象。因此,從回歸民俗、發揚民俗的角度出發,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反而應該改變,更不該成為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藉口。 閘北天目西街道和泰居民區總支書記王景妹表示,可以通過學校老師要求同學回家告訴父母,不要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到指定安全的地方購買和燃放煙花爆竹。“‘小手攙大手’、通過子女督促父母的方法非常有效,孩子的榮譽感很強,也可以從小在他們心中播下安全和環保意識。”(記者 徐蒙、陳璽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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