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2月10日電(記者胡靖國、王菲菲)記者從10日召開的山西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獲悉,2014年該省處分違紀黨員幹部15450人,同比增長30.1%。其中,處分市廳級幹部45人,同比增長73.1%;處分縣處級幹部545人,同比增長62.2%。 2014年,在全力配合中央紀委查辦涉及山西有關腐敗案件的同時,山西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自辦案件查處力度,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91870件(次),同比增長154.8%;初步核實處置反映問題線索13106件,同比增長32.1%;立案14328件,同比增長31.6%;結案14071件,同比增長29.3%。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1419件、1991人;全省法院系統審結一審貪污賄賂案822件、1224人,瀆職侵權案件325件、438人。 2014年9月以來,山西省紀委轉變辦案理念、辦案方式,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查清主要違紀事實後就移交審理、作出黨紀政紀處分,並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截至12月底,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調查的案件53起,涉及省管幹部36人,其中廳級幹部26人;處理黨員幹部28人,其中,撤職以上重處分20人,佔比71.4%;移送司法17人,佔比60.7%。特別是嚴肅查處了運城市委原書記王茂設、大同市委原書記豐立祥、忻州市委原書記董洪運、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李建功、省煤炭廳原廳長吳永平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並派出工作小組,對太原市“城中村”問題、呂梁市系列腐敗問題和省交通廳“窩案串案”等重點問題的處理開展督導,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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