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從國家統計局湖北調查總隊獲悉,2014年湖北省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849元,首次突破萬元大關,比上年度增長11.9%(同口徑),增速比全國平均水平快0.7個百分點。收入水平居中部第1位,比全國平均水平多360元,高3.4%。 湖北省農民“錢袋子”裏的10849元中,工資性收入為3299元,增長12.9%;經營凈收入5009元,其中第二、三産業經營凈收入增長13.7%,第一産業經營凈收入增長5.8%;財産凈收入125元,增長27.7%;轉移凈收入2416元,增長20.5%。非農收入均實現了兩位數以上的增長,農民收入非農化趨勢更加明顯。 據了解,從2014年起,統計部門以“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代替此前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實行城鎮居民和農民居民統一口徑。人均純收入是居民家庭總收入扣除相應的各項費用性支付後的人均實際所得。而人均可支配收入強調的是可用於最終消費、投資、非義務性支付及儲蓄的收入水平。城鄉收入統計統一口徑後,將更加準確反映城鄉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記者 汪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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