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1日電(記者 趙博、查文曄)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11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應詢表示,根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有關規定,雙方積極推動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首批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完成後,目前第二批機構設立進展順利。 他介紹説,作為首批互設辦事機構的經貿團體,大陸機電産品進出口商會已在台北設立了辦事處,台灣貿易中心也在上海、北京等6個城市設立了6家代表處。作為第二批互設機構,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蘇州(昆山)代表處於2014年7月正式掛牌,東莞代表處也正在加緊辦理審批手續;同時,大陸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在臺設立辦事處也於今年1月23日獲得核準。我們預祝這兩家機構今年順利完成掛牌,開始運作,為促進兩岸經貿合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馬曉光還應詢介紹説,2014年12月,國務院批准在福建設立自由貿易試驗區。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深入研究福建自貿試驗區的具體方案和政策措施。為了進一步發揮福建在兩岸經濟合作中的特殊優勢和作用,為了使福建自貿試驗區的相關政策能夠在充分了解台灣同胞意願的基礎上制定得更務實、更具針對性,福建省在2月3日召開了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座談會,邀請了包括金融、航運、商貿、旅遊、文創、醫療、會計、建築、出版等20個界別的台灣業者和專家學者參加。 馬曉光説,座談會上,台灣與會人士在擴大臺商投資、提高通關效率、便利臺胞往來、深化産業對接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和建設性的意見建議。這樣的座談交流有助於了解台灣業界的利益關切,有利於台灣同胞未來更好地共享福建發展機遇。 有記者問,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7次例會近日舉行,決定成立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工作小組,請問此舉在今後兩岸中小企業合作方面將發揮哪些作用? 馬曉光回答説,兩岸經合會及其工作小組是受權機構,在兩岸兩會框架下根據ECFA推動兩岸各領域經濟合作。此次在經合會下首次設置中小企業工作小組,相信通過兩岸有關方面的溝通磋商,一定會對兩岸中小企業合作産生積極影響,發揮應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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