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兩年巡視12家央企 “鏈條式腐敗”成共性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1 16:30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重慶2月11日電(記者 何宗渝、趙宇航)2月初至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陸續公佈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反饋情況,其中包括南航、中石化等8家中央企業。加上之前巡視的中儲糧、三峽集團、中糧集團、一汽集團,中央巡視組在兩年內累計對12家央企進行了巡視。

從巡視反饋情況來看,這些企業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大行其道,“鏈條式腐敗”成為共性問題。

關聯交易花樣百齣利益輸送暗度陳倉

在2013年和2014年中央巡視組進行的五輪巡視中,每輪都安排了對央企的巡視,僅2014年就有14名央企高管落馬。反腐高壓之下,2014年全國超過70名國企高管落馬。但這仍只是揭開了冰山一角,關聯交易、利益輸送鏈條層出不窮,觸目驚心。

大樹底下好乘涼,這句俗語在一些大型國有企業體現得淋漓盡致。從此次中央巡視組專項巡視的反饋情況看,部分央企領導人員背靠企業這棵“大樹”,通過子女、親屬或其他關係人大行關聯交易,“靠山吃山”“靠船吃船”,只要手裏有權力、有資源,都可以通過花樣百齣的關聯交易方式,實現利益輸送:

--通過定向關聯交易牟利。如中國聯通部分領導人員縱容支持親屬、老鄉或其他關係人在自己管轄範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中石化、中船集團、中國海運有的領導人員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進行關聯交易。

--通過業務鏈條上的權錢交易實現利益輸送和交換。如南航集團在協調航線、編排航班、客貨銷售中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問題;中石化不同層級、不同板塊經營管理人員利用掌握的資源和平臺,在工程建設、物資供應、油品銷售、合資合作、海外經營中搞利益輸送和交換;神華集團一些企業領導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謀取腐敗“黑金”,煤炭滅火工程成為利益輸送“黑洞”。

--通過非金錢方式接受利益輸送。如中國聯通的部分領導人員在子女出國留學、就業等方面接受供應商利益輸送,有的接受供應商安排打高爾夫球、外出旅遊。

--通過“旋轉門”實現權錢交易。如中國海運的部分領導人員虛構業務往來,侵吞國有資産,或在職時照顧關聯企業,退休後被關聯企業高薪聘用……

梳理對央企的專項巡視反饋情況不難發現,近年來備受詬病的國企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問題不但未得到有效整治,反而愈演愈烈,並已滲透到日常管理、物資採購、工程建設、産品銷售等諸多環節,呈現出大權大腐敗、小權小腐敗、無權生腐敗的格局。

手段隱蔽,權力、平臺、資源都成牟利工具

行賄受賄這一官場上以權謀私的通行做法放在國企層面,顯得太過露骨和“不專業”。國企領導人員手中掌握的權力、平臺、資源,都能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手段也更為隱蔽。

中鐵物資集團一位負責煤炭業務的員工告訴記者,他的一些同事手裏有兩個賬本。在採購中,業務員可以在向公司上報的賬本上將實際成交價適當上浮,這樣就會與個人賬本有一個價格差。如此一來,哪怕一噸煤價格只差幾毛錢,一年下來個人獲利就可達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因為煤炭生産企業也在這條利益鏈上,只要我們上報的價格在公司認可的價格範圍內,公司領導和同事心照不宣,誰也查不出其中的問題。”

另一位從事電力施工的民營企業負責人説,他一年到頭接近一半的時間都是在給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打工”。“少則20%多則一半的利潤,都要作為回扣進行利益回饋,平時還要請客吃喝送禮維護關係,不然是不可能拿到項目的。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我要是不説,誰能查得出來?我要是説了,誰還會給我項目?”

“當前在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的周圍,有一大批關聯公司。這些公司的經營者可能是企業掌權者的配偶、子女,或是其他有著或明或暗聯絡的利益相關方,彼此間互通有無、互惠互利,通過關聯交易實施利益輸送大行其道。”新加坡國立大學金融學研究員文華説,“利益鏈條讓各方聚集,也由此牽出‘鏈條式腐敗’。”

改變政企不分的“二元結構”

“過去有關方面努力推進國企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為數不少的國企已設立監事會監督、審計監督、紀檢監督、財務監督、巡視監督等多重監督制度,但這些制度設計並未有效解決國企監督問題,既有企業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原因,也有監督制度缺陷的因素。”文華説。

此次中央巡視組在情況反饋中就指出,中船集團、中國聯通、神華集團、華電集團都存在“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華電集團黨組和紀檢組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問責不力,對一些案件的處理存在偏軟、偏輕的問題;神華集團部分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嚴重缺失,既存在監督不力和形同虛設問題,又存在個別人掩蓋腐敗和自身腐敗問題;東風汽車對2011年巡視反饋意見沒有認真整改,致使領導幹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愈演愈烈。

“從短期來看,有必要繼續加大國企反腐力度,著力整合監督資源、完善監督制度,由各監督部門和機構相互割裂的橫向‘塊狀’監督,轉變為系統、完整的縱向‘條狀’監督,更加突出監督的專業性、系統性、完整性,從而清除滋生腐敗的‘灰色地帶’,斬斷利益輸送的‘腐敗鏈條’。”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説。

李錦表示,即使如此,仍未徹底切除國企腐敗的根源,就像整治“霧霾”不能吹散了就了事,要從源頭上予以根除。他認為,國企腐敗的深層原因是體制上亦官亦商、政企不分的“二元結構”。

“當前國企仍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之中,計劃經濟下的權力集中與市場經濟下的商品交換並存,造成企業管理權力與經營活動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甚至兩者‘握起手來’,導致腐敗頻發。”李錦認為,正本清源之策在於通過制度改革,讓“政企分開”這個喊了多年的口號真正落到實處,以現代企業制度約束企業領導人員行為。

責任編輯: 于士航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