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1日電(記者 林苗苗)記者11日從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經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城市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650元調整為710元,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從家庭月人均560元調整為670元,城鄉低保差距縮小至40元。 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方面也有所上調。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從家庭月人均850元調整為930元,上調80元,調整幅度為9.41%。調整後的社會救助相關標準于2015年1月起實施。 據了解,截至2014年12月,北京市城鄉低保共覆蓋8.57萬戶,14.31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8.76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55萬人。 據介紹,本次社會救助相關標準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並綜合考慮了公共交通價格、生活必需品價格等因素。社會救助標準的調整將進一步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差距,加大對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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