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新聞中心是國資委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的新聞宣傳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擬面向全國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背景和工作技能。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2015年應屆畢業生。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招聘職位相關信息及任職資格要求詳見附表《國資委新聞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簡章》(附件1)。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要求 2015年2月10日—3月20日將個人簡歷及填寫好的《國資委新聞中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發送至xwzx@sasac.gov.cn,郵件及附件標題按以下格式註明:應聘職位代碼+學校名稱+姓名。 應聘人員隨簡歷及報名登記表提交以下資料的電子版:①學歷、學位證書;②職(執)業資格或專業能力資格證書;③發表的主要作品;④外語、計算機能力證明等。上述材料均不應涉及國家秘密。 2.注意事項 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應聘人提供虛假申請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三)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根據通知參加筆試和面試。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如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則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如無適合人選,則該職位空缺),在國資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聘用手續。對決定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 (一)報名諮詢電話:(010)64470992。 (二)監督舉報電話:(010)64471700。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任何考前培訓。 附件: 國資委新聞中心 2015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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