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火電規劃等工作開展情況專項監管成效顯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5 19:14 來源: 能源局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為強化能源項目審批簡政放權事中事後監管,有效落實火電規劃、項目核準及建設情況閉環監管,2014年10月至12月,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派出機構在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寧夏、新疆等8個省區開展了2014年度火電規劃及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專項監管。目前,該項工作已圓滿完成,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專項監管主要對2014年度各地火電項目優選情況、核準在建和已納入規劃火電項目有關情況開展監管。監管的重點內容是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是否制定並嚴格實施火電項目優選評議辦法,優選項目是否符合火電項目規劃佈局原則,核準在建項目進度情況及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項目核準文件要求,已納入規劃火電項目進度情況,是否存在未核先建問題等。

從監管情況來看,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總體上能夠按照國家能源局要求開展項目優選工作,較好地貫徹落實了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2014-2015年全國火電項目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各項要求。各地能源企業能夠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積極規範推進火電項目建設。

監管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火電項目優選工作的規範性有待提高。部分省區未按要求制定優選評議辦法或未開展專家評議工作;優選工作信息公開力度較為薄弱,在制定優選辦法過程中未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特別是發電企業意見;優選排序完成後,未及時對優選結果進行公示;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全過程監督的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實;部分省區優選項目上報規模超過國家能源局下達的規模指標,個別省區甚至大幅超出規模指標。二是部分核準在建和已納入規劃火電項目工作進度遲緩。監管中共發現6個已核準項目存在超期未建成的情況,主要為燃氣發電及熱電聯産項目;部分已納入規劃的火電項目進展較為遲緩,個別項目由於外部建設條件、項目單位基本條件等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甚至存在批准開展前期工作的時間已過7年仍未完成核準程序的情況。三是存在“未核先建”及“不按核準要求建設”的問題。“未核先建”的違規項目在多數省區依然存在,個別省區問題較為突出;部分省區企業建設自備電廠的積極性較高,但同樣存在項目手續不全和“未核先建”等問題;部分火電項目存在實際建設與核準文件不符的情況,項目規模變化、股權變更及機組類型變化情況未按要求及時上報核準機關。

針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國家能源局提出了相關監管意見。一方面是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細化有關規定,明確工作界面,切實保障優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是針對監管中發現的“未核先建”違規建設等問題,應按照“誰核準、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保障國家規劃的嚴肅性和能源項目建設秩序。

本次監管努力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按照建立全程閉環監管工作機制的要求,積極構建中央與地方、行業管理與行業監管部門的良性互動工作模式。監管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細緻梳理、提早研究、及時反饋,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就專項監管情況向重點監管省區能源主管部門進行了通報,督促有關監管意見得到積極落實;同時,結合群眾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對個別省區優選工作進行了調查核實,並要求及時整改。在對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行為切實規範的基礎上,實現了專項監管工作與各省區上報項目方案批復工作的有效銜接。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真正做到權力下放、監管跟上、服務提升,確保核準權限下放後國家相關規劃、政策落實到位,能源項目建設發展平穩有序。

責任編輯: 張倩倩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