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推行稅收違法案件“一案雙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16 09:16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字體: 打印本頁

稅務總局推行稅收違法案件“一案雙查”
執法與反腐高度融合 嚴防稅收流失和幹部廉政風險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稅收違法案件一案雙查工作補充規定》,明確對4種稅收違法情形實行“一案雙查”,既查處納稅人偷騙稅等違法行為,又查處稅務人員違紀違法、以稅謀私的不廉行為,把反腐倡廉與稅收業務工作緊密融合,實現打擊稅收違法行為和黨風廉政建設兩手抓,既防範稅收流失風險,又防範幹部廉政風險。

    2008年,稅務總局出臺了《稅收違法案件一案雙查辦法》,明確提出對稅收違法案件實行“一案雙查”,由稽查部門查處涉稅當事人的稅收違法行為,紀檢監察部門查處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6年來,“一案雙查”拓寬了案件來源渠道,加強了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稅收徵收管理和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成為緊密圍繞稅收中心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效制度。2014年,稅務總局組織和督辦對涉及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61起重大涉稅案件開展了“一案雙查”。

    駐稅務總局監察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五次全會要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增強“一案雙查”的可操作性和規範性,稅務總局在總結經驗和問題的基礎上制定了《稅收違法案件一案雙查工作補充規定》。

    案件查處內外互動關鍵在於準確利用相關線索信息。上述負責人解釋,為了提高辦案效率,補充規定明確了實行“一案雙查”的四種具體情形,包括稽查部門在檢查中發現稅務機關或稅務人員涉嫌失職瀆職、索賄受賄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等行為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存在稅務機關或稅務人員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涉稅當事人稅收違法行為,同時檢舉稅務機關或稅務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線索具體的;紀檢監察部門認為需要實行一案雙查的其他稅收違法案件,有利於紀檢監察部門掌握工作主動權。

    “一案雙查”必須無縫銜接、密切配合。為此,文件規定,稽查、紀檢監察部門要建立溝通聯絡機制,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稽查部門作出稅務處理處罰後應迅速轉交所屬稅務局紀檢監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分析後,認為存在稅務機關或稅務人員涉嫌違紀違法行為的,即可開展調查。有證據或線索證明稅務機關或稅務人員涉嫌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紀檢監察部門應當提前介入查處。

    補充規定明確,各級稅務機關要將“一案雙查”開展情況納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以推動“一案雙查”工作進一步開展,加大“一案雙查”的力度。

責任編輯: 于士航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