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公佈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 3月1日全面試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27 11:18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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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皮大紅色,封面上方為國徽,下方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産權證書”幾個金色大字,扉頁記載了不動産權年度發證序號、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産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等主要信息。在2月26日國土資源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記者見到了我國自3月1日起統一啟用試行的《不動産權證書》樣式。

    通氣會介紹了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的《關於啟用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就不動産登記簿證的使用、管理、監管以及不動産權證書和登記證明的印製等工作進行了説明。隨著3月1日《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的正式實施,我國將全面啟用試行統一的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包括《不動産登記簿》、《不動産權證書》、《不動産登記證明》等。

    據介紹,《物權法》明確規定,不動産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産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産物權的證明,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登記簿一致,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登記簿有錯誤的外,以登記簿為準。登記簿是不動産登記的核心載體,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權利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

    《不動産登記簿》記載了不動産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産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以及涉及不動産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和其他相關事項。《不動産權證書》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産單元上的不動産權利。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産單元上的不動産權利,目前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不動産登記證明》用於證明不動産抵押權、地役權或者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事項,查封登記不頒發證書或證明。

    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還包括《不動産登記申請審批表》,各地可參照使用,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發進行適當調整,自行印製使用。

    國土資源部要求,紙質介質的簿證應當加蓋不動産登記機構的“不動産登記專用章”。不動産登記機構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産登記工作的部門。國土資源部全面加強對全國不動産登記簿證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指導。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動産登記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不動産登記簿證使用情況的監管。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不動産登記機構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即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以前依法製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各地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更換不動産權證書和登記證明,不得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這位負責人重申,不動産登記保護的是權利人依法取得的不動産産權,小産權房本身不合法,因此不能登記發證。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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