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27 21:31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批准2014年5月12日由國家主席習近平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友好合作條約》。

責任編輯: 周楠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