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批准2014年5月12日由國家主席習近平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庫曼斯坦友好合作條約》。
中國政府網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