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在即 或比央企“卡得更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03 07: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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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新華社記者)多位來自地方國資系統的全國人大代表2日向記者透露,所屬省市的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經成形,報國家相關部委審批後將陸續進入實施階段。記者了解到,相比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是員工平均薪酬的7到8倍,一些省市將會“卡得更嚴”。

    改革方案一季度末前上報

    記者梳理31個省份兩會政府工作報告發現,已有北京、上海、湖南、河南、廣東、重慶、甘肅、內蒙古、黑龍江、山西、寧夏、雲南、海南等22個省份明確,今年將對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進行改革。

    “方案已在省裏獲得通過,並報到人社部審批。”一位熟悉情況的地方國資系統全國人大代表告訴記者,方案是參照此前出臺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方案並結合地方實際所做,“預計大約一個月後就會對外公佈並進入實施階段。”

    國務院國資委有關人士此前曾向記者透露,根據中央部署,緊隨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中央部門所屬企業以及省屬國有企業薪酬改革將於今年內實施,各地具體改革方案須在一季度末以前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核後實施。

    一些地方國企負責人降薪幅度平均或將超30%

    那麼,即將開始的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將會涉及哪些人?薪酬標準又將如何確定?記者了解到,按照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統性要求,其他央企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和地方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要參照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

    今年初開始實施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主要涉及中央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包括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監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改革後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薪酬水平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到8倍。

    與之相倣,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也主要集中在各省份國資委負責監管的國有企業母公司層面,所涉及人群主要是企業黨組班子成員;根據記者了解,不少地方改革後的國企負責人薪酬也將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

    全國人大代表、海南省洋浦開發建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磊説,事實上包括海南省在內,各省省內國企行業情況不一,有的國企負責人目前薪酬與員工平均工資差距在10倍左右,有的也就7倍左右。但改革後普遍都會降低到7倍以下。

    不少國企系統人大代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粗略計算,改革後一些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或將平均下降30%以上,而且一些省份將會比央企“卡得更嚴”。

    調薪同時推用人制度改革

    記者注意到,各省份關於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的措辭不盡相同。比如,北京是“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長效激勵和約束機制”,上海“統籌推進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河南、四川等省“合理確定國企管理人員薪酬水平”。

    一些地方比如上海、廣東等四省市的政府工作報告,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時,還明確將推進包括“選聘職業經理人試點”在內的用人制度調整。

    根據廣東此前印發的《關於深化廣東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方案》,將參照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情況和廣東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對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形成合理規範的企業負責人薪酬體系。同時,這輪改革中將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通過市場化方式來選聘國企高管。

    “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不是一個簡單的升降概念,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才是最終目的,是升是降應該按照企業參與市場的程度區分對待,對於完全競爭性企業,它的勞動力是商品,薪酬應該由市場決定,由責任傳導,按效益考核。”全國人大代表、江西銅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李保民説,當然,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是前提。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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