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3月5日電(記者 趙瑞希)4日公佈的深圳市審計局2014年度法規實施情況報告顯示,2014年深圳共完成108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問題金額8575萬元。 深圳市審計局表示,在按計劃開展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進一步前移審計關口,加大任中審計比例,任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數佔比已達到50%以上。 報告顯示,2014年,深圳市審計局共審計(調查)819個單位,查出違規金額6.94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540萬元,核減投資額22.49億元,促進增收節支29.86億元。 2014年,深圳市本級共對764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核減22.46億元,提出審計建議共計20條,首次披露了政府投資項目中的質量問題,指出水環境整治項目、徵地拆遷項目存在的問題。 2014年度全口徑預算決算審計監督共發現管理不規範等問題174個,涉及金額58.26億元,發出移送處理書26份、移送處理金額3.95億元,移送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38起,問責處理15人,移送和問責處理力度均為近五年來最大。 2014年,深圳市本級首次統一安排對2013年度全口徑預算執行包括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社會保險基金等進行全面審計,共審計單位(含延伸審計)127個、涉及資金2630億元,跟蹤審計政府投資項目557個、核減投資額28億元,共移送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38起,問責處理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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