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 根據教育部官方網站6日發佈的《2014年教育督導報告》,2014年,國家督學和專家組成國家督導檢查組對26個省(區、市)的491個縣(市、區)進行了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最終有464個縣(市、區)通過認定。 這464個通過認定的縣(市、區)是經過一定規程通過國家督導檢查組認定的。據介紹,2014年,國家督導檢查組實地檢查學校3195所(含教學點225個,特教學校9所),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校長、教師、家長座談會1948場,發放了滿意度調查問卷22.5萬份。 同時,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通過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復查監測機制,對2013年通過國家認定的293個縣(市、區)義務教育發展水平、校際間均衡狀況進行了監測和復查,確保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質量,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據統計,自2013年啟動督導評估認定以來,國家督導檢查組已經完成對28個省(區、市)816個縣(市、區)的督導評估認定,其中757縣(市、區)通過認定。 此外,2014年9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開展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大規模專項督導,抽查了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203個縣(市、區),實地檢查學校1133所,首次實現省級單位全覆蓋。(記者 施雨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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