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記者 羅沙、史競男)中央國家機關工委6日印發《關於中央國家機關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的規定(試行)》,建立規範化、科學化的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制度,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公眾傳播媒介公開有關黨紀處分典型案件情況。 規定提出,凡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查處或批准,向紀工委備案以及其他由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查處的黨紀處分案件,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都可以在中央國家機關黨組織範圍內發文通報有關黨紀處分案件情況。 這些案件中,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以及涉刑案件,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都可以曝光。其中頂風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以及紀檢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應當予以曝光。 通報、曝光的內容包括違紀人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主要違紀事實、處理結果。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俞貴麟表示,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勝過千言萬語,以案説紀是最生動的紀律作風教育,不僅能令違紀違規者受到懲戒、感到震撼,還能令心存僥倖者望而卻步、三思而行。 俞貴麟説,各部門要以推進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為契機,利劍高懸、震懾常在,推動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常態化、紀律作風建設常態化和違紀案件警示教育常態化,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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