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山西省委、省政府確立的專項整治任務,3月6日,山西省財政廳召開視頻會議,認真部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分配不規範問題,並確立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範圍包括省財政廳,山西省直各部門,各市、縣財政部門及相關單位。山西省財政廳將通過專項整治著力解決競爭性領域財政專項資金分配透明度不高、規範性不強、自由裁量空間大、行政性分配色彩重、使用效益不高,財政專項資金截留挪用以及政府採購中違規操作等問題。通過集中治理,達到規範分配行為、約束行政權力、實現公開公平公正、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的目標。 山西省財政廳要求,2015年3月20日前山西省直部門和山西省財政廳各業務處完成自查自糾工作,2015年3月25日前各市、縣完成自查自糾工作,並針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形成自查自糾工作報告;2015年3月26日前,山西省財政廳組織力量對專項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況和存在問題的挖掘和整改情況進行兩輪督導;2015年3月28日前,建立項目清單,提出清理意見。結合自查自糾情況,逐項梳理各級安排的競爭性領域項目和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提出“取消和清理整合一批、保留規範一批、下放轉移一批”的具體意見。 山西省財政廳明確表示,對專項整治效果不明顯的,要“補課”“返工”。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專項資金管理不規範問題,要及時整改;發現以虛假資料騙取財政資金的單位或個人,要追回被騙取的財政資金,並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在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中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的人員,將提請紀檢監察部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謝昌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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