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構建六大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12 09:05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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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推進交通運輸安全體系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7年“平安交通”五年建設階段,初步建成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法規制度、安全責任、預防控制、宣傳教育、支撐保障、國際化戰略”六個體系。到2020年,建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交通運輸安全體系。 

  建立完善重點配套法規

  《意見》提出,要重點做好法規制度體系建設,落實《安全生産法》等法律法規,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法規的立改廢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安全生産法》和政府職能轉變涉及交通運輸安全生産方面需要配套建立完善的法規。

  《意見》要求,按照分清輕重緩急的原則,推進安全生産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制定完善相應的安全生産標準規範。2017年年底前,要全面構建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責任網絡。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企業應明確“一崗雙責”的內容和要求,研究建立考核評價、盡職免責機制。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將安全生産工作履職情況作為年度述職的重要內容,基本建立安全生産問責追責機制。

  全面建立預防控制體系

  《意見》提出,交通運輸企業應依法落實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依法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分類分級加強事故隱患管理,實現督查檢查、掛牌督辦及責任追究的閉合管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企業主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運行高效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意見》要求,重點強化客運、危險品運輸、城市軌道交通、港口危化品罐區、在建和運營橋梁隧道等的風險源辨識、評估和管控,注重加強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聯防聯控,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強化預測預警預控和過程監管。此外,加強安全生産監督檢查,2017年年底前,建立完善安全生産巡視和監督檢查工作機制,落實年度巡視和監督檢查計劃。

  企業安全費用不得擠佔挪用

  《意見》要求,交通運輸企業應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督管理、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單獨核算,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不得擠佔、挪用。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安全管理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部門預算,實現每年安全生産經費預算到位,專款專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完善部、省、市、縣四級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有通航水域或農村公路通營運車輛的鄉鎮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此外,《意見》提出,要推進宣傳教育體系建設,加強安全生産誠信管理,2017年年底前基本建立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産誠信體系。在國際化戰略體系建設方面,要建立健全國際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方面的信息蒐集研究機制,開展與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對標研究。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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