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2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決議,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210件,審結9882件,比2013年分別上升1.8%和1.7%;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65.1萬件,審結、執結1379.7萬件,結案標的額2.6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10.1%、6.6%和15.7%。通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懲治犯罪,推進平安中國建設 依法嚴懲各類嚴重刑事犯罪,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努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同時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罰當其罪。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02.3萬件,判處罪犯118.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7.2%和2.2%。 依法嚴懲暴力恐怖等嚴重刑事犯罪。各級法院審結煽動分裂國家、暴力恐怖襲擊等犯罪案件558件,判處罪犯712人,同比分別上升14.8%和13.3%。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等犯罪案件24.8萬件,判處罪犯30.4萬人;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0.7萬件,判處罪犯11萬人。 依法嚴懲腐敗犯罪和經濟犯罪。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件4.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的99人,原為縣處級的871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判處罪犯2394人,同比上升12.1%。審結金融詐騙、內幕交易等經濟犯罪案件5.6萬件,判處罪犯7.3萬人。 依法嚴懲侵害婦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各級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76人。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指導意見,依法制裁家庭暴力行為。 依法嚴懲暴力傷醫、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和污染環境犯罪。制定司法解釋,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打擊力度,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1萬件。出臺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等犯罪案件1.6萬件。 依法嚴懲網絡犯罪。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辦理非法生産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案件和辦理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的意見。堅決打擊網上造謠、傳謠行為,依法審理網絡推手“秦火火”、“邊民”等誹謗、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案。 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從嚴控制職務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減刑、假釋,各級法院對上述罪犯裁定減刑1.4萬件,同比下降32.7%;裁定假釋1501件,同比下降65.1%。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進行全面清理,對法定情形已經消失的罪犯決定收監執行1739人。 二、堅持公正司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切實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各級法院對518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 堅決糾正冤假錯案。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糾正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責任。 切實保障律師依法履職。制定辦理死刑復核案件聽取律師意見的辦法,保障律師查詢立案信息、查閱相關材料等權利,律師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當面陳述辯護意見,確保死刑復核案件質量。 加強少年審判工作。完善“圓桌審判”方式,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各級法院判處未成年罪犯5萬人。繼續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切實幫助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改過自新。 加強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工作。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708件,決定賠償金額1.1億元。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為當事人減免訴訟費1.8億元,讓生活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 三、依法審理經濟領域各類案件,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278.2萬件,同比上升8.5%。制定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等司法解釋,各級法院審結金融糾紛案件82.4萬件,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審結買賣合同案件66.4萬件,促進公平交易。 加大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産權案件11萬件,同比上升10%。審結奇虎與騰訊公司涉不正當競爭案和壟斷案,促進規範互聯網領域競爭秩序。 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涉外商事案件5804件,海事海商案件1.2萬件。辦理國際司法協助案件6014件。辦理涉港澳臺送達文書、調查取證等司法協助案件1.3萬件。 四、堅持問題導向,踐行司法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 依法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522.8萬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撫養繼承等案件161.9萬件,人身損害、勞動爭議、教育、醫療、住房等案件149.4萬件,民間借貸案件102.4萬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糾紛、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21.9萬件。依法制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判處罪犯753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發佈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各級法院審結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民事案件3331件。 努力解決民告官難問題。各級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15.1萬件,審結13.1萬件,同比分別上升16.3%和8.3%。依法審理行政不作為案件,公佈典型案例,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完善行政案件交叉管轄、提級管轄等措施,克服非法干擾。 著力解決立案難問題。清理一些地方限制立案的“土政策”,堅持依法受理案件。推進涉訴信訪改革,強化“訴訪分離”,開通全國法院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接談4548人次,建立網上申訴信訪平臺,健全涉訴信訪終結機制,暢通信訪案件入口和出口。異地交叉評查信訪案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切實解決偏遠地區群眾訴訟不便問題。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在街道鄉鎮合理設置法庭,方便群眾就近訴訟。積極推廣遠程視頻庭審,通過“車載法庭”等方式開展巡迴審判。 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各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341萬件,執結290.7萬件,同比分別上升14.1%和7%。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執結涉民生案件21.9萬件,執行金額87.8億元。進一步清理執行積案。依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判處罪犯696人,同比上升17.8%,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五、深入推進司法公開,著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 推進審判流程公開。建立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通過網站、短信、微信等多種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加強庭審直播網建設,推進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各級法院通過視頻直播庭審8萬次。推進網上辦案,加強對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各個環節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審判質量效率。 推進裁判文書公開。加大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力度,建成世界最大的裁判文書網,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省區市法院實現了能夠上網的生效裁判文書全部上網目標,截至今年2月底共上網公佈裁判文書629.4萬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佈7993份。 推進執行信息公開。建立執行信息公開網。推行網絡司法拍賣,降低買受人成本,接受社會監督。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微博、微信開設曝光臺,公開發佈失信被執行人信息110萬例,採取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150萬次,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加強法治宣傳。建立典型案例月度發佈制度,公開發佈典型案例189件。首次邀請外國駐華使節旁聽最高人民法院庭審,展示我國司法形象。 六、深化司法改革,推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司法改革決策部署,制定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出臺65項具體改革舉措,全面推進各項改革,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在深圳、瀋陽分別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迴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在巡迴法庭全面推行主審法官制度等各項改革措施,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在北京、上海組建跨行政區劃中級法院,辦理跨地區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設立知識産權法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産權法院,審理知識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落實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重要作用。 穩步推進重點項目改革試點。在吉林、上海、湖北、廣東、海南、貴州、青海法院進行人財物省級統管、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職業保障等改革試點,選取12個法院開展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按新模式設立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 健全審判監督指導機制。取消對高級法院的統計考核排名,指導高級法院取消對轄區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標。加強司法解釋工作,制定司法解釋15件,清理1949年以來的司法解釋,廢止715件。最高人民法院帶頭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大幅減少審委會討論案件數量,強化總結審判經驗、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職能,提高審委會運行機制透明度。 改革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提前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去年底全國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21萬人,共參審案件219.6萬件。積極拓展人民陪審員參審範圍。 七、堅持從嚴管理隊伍,進一步提高隊伍素質 堅持從嚴治院,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懲處。各級法院共立案查處各類違紀違法幹警2108人,結案處理1937人,同比分別上升154.3%和172.8%。 紮實做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改進司法作風,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幹警196人。 著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完善法官招錄、遴選機制,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高層次法律人才。學習宣傳鄒碧華同志先進事跡。 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加大查處力度,在全國法院清查虛假訴訟案件3397件,立案查處307人。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3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81人,同比分別上升126.5%、36.6%和120.6%。 八、自覺接受監督,促進公正司法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建立健全與全國人大代表結對聯絡機制,組織開展代表專項視察活動,開通代表網絡溝通平臺和手機信息平臺,以座談、走訪、邀請旁聽庭審等形式聽取代表意見496人次,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147件。 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完善接受民主監督機制,及時向政協通報法院工作情況,積極參加全國政協關於司法改革的雙週協商,走訪接待全國政協委員115人次,辦理全國政協提案86件。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支持、配合檢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死刑復核案件,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訴案件,認真對待檢察建議,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強與媒體溝通,及時發佈司法信息,接受輿論監督。聘請100名特約監督員和40名特邀諮詢員,加強對法院工作的監督。 人民法院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對下級法院監督指導有待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一些案件裁判不公,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有案不立、訴訟拖延、裁判標準不統一等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對規避執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為打擊力度有待加大。三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不適應形勢任務要求,準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的水平不高。四是“四風”問題在法院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法官群眾觀念不強,司法作風不正,對當事人冷硬橫推;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紀觀念,違背法官職業道德,甚至徇私枉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陷入司法腐敗、違法犯罪的深淵。五是案多人少矛盾、人才流失問題突出;民族地區法院雙語法官短缺,辦案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對上述問題和困難,我們將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予以解決。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人民法院將認真貫徹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是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積極參與反恐怖反分裂鬥爭,依法嚴懲暴力恐怖犯罪,嚴懲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安全的各類犯罪,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積極參與反邪教鬥爭,依法懲治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依法懲治信息網絡領域犯罪。推動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二是依法嚴懲腐敗犯罪,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高舉反腐利劍,對腐敗犯罪分子,不論其職務多高、權力多大,都要依法嚴懲。要嚴懲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嚴懲食品藥品管理、生態環境、安全生産、土地出讓等領域的職務犯罪和商業賄賂犯罪。完善對外逃腐敗犯罪分子依法審理程序,無論其逃到哪,都要堅決繩之以法。在嚴厲打擊受賄犯罪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減少腐敗犯罪。加強與有關方面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三是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為經濟穩定增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落實穩中求進要求,圍繞今年經濟工作重點任務,妥善化解投資消費、對外貿易、知識産權、互聯網金融、環境資源、海洋經濟、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徵地拆遷等領域的矛盾糾紛,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紮實推進重大改革任務的落實。配合中央有關部門繼續推進人財物省級統管等改革試點工作,並將試點擴大到其他省區市。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從制度上解決立案難問題。落實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的意見,落實禁止讓被告人穿囚服出庭的規定。深化涉訴信訪改革,推進涉訴信訪法治化、信息化。 五是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嚴格司法,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臺,為當事人提供形式多樣、方便快捷的訴訟服務,決不允許對當事人訴求相互推諉,決不允許讓群眾為立案來回奔波。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著力解決異地執行難問題。完善冤假錯案復查糾正、國家賠償、責任追究機制。出臺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措施,加快律師服務平臺建設,為律師履職提供便利,更好地發揮律師作用,促進公正司法。 六是繼續推進司法公開,進一步增強司法透明度。深化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建設,實現全國法院全覆蓋、各項工作全覆蓋、人員崗位全覆蓋。 七是堅持從嚴管理隊伍,不斷提高隊伍素質。健全法官逐級遴選、社會公選制度。加強法官職業保障,緩解案多人少、人才流失問題。加大對西部、邊遠、民族地區法院工作支持力度。嚴格落實中央關於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落實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等制度,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以廉潔司法保證公正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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